RLStevenson wrote:
如果b兄真秉仁心行事,那該是勸人不做此想,而不是酸言引戰,戰起來代表實行你受教的原則嗎?
不過,我這文的重點是請大家思考這個情境,看來沒人理我,自己戰自己的
這是台灣今天的新聞:
死亡車禍受害者的母親, 原諒違停肇事者,並未求償。
這就是仁慈、與人為善的教育。
不懂樓主要網友往最狠處思考是什麼目的? 樓主是否要解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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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器捐救7人 母原諒肇事者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越南籍配偶阮氏夢垂在丈夫往生後,靠賣檳榔為生,去年8月她13歲的女兒騎偷得的機車,撞及路旁聯結車後不治,聯結車陳姓駕駛因違停肇事,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阮氏在車禍後選擇與駕駛和解,並未求償,她說:「女兒器捐都救了7名病患,我又何苦要為難陳先生!」
女兒無照撞違停車亡
起訴書指出,阮氏的13歲女兒趁她上班不在家,無照騎著偷來的機車發生意外死亡。阮氏在確定女兒腦死時,決定捐出女兒心、肝、脾、胰、腎、眼角膜與全身血管,救了7名病患,遺愛人間。
阮氏說:「女兒不聽話,去天上找她爸爸,但她如果知道自己的器官可以幫助需要幫助的人,她一定樂於當小菩薩救人。」
檢察官調查後認定,聯結車陳姓駕駛違規將聯結車停放路旁,又未設置任何警示措施,造成少女撞及後不治,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陳男。
對此,阮氏夢垂表示,她不會責怪陳違停害死女兒,是女兒不會騎車,就算女兒沒撞到陳的聯結車,也會撞到別人的車。
不願為難同是辛苦人
接著,她眼眶泛紅說,她已經與陳先生和解,雖然陳男沒跟她說一句對不起,更沒有一句道謝,但她想想女兒器捐都救了7名病患,她何苦要為難陳先生。
阮氏夢垂還說,她與陳男談和解時,陳男告訴她,他有2個孩子要養,房子是租的,不能沒有這份工作,所以她才不向陳求償,況且她還年輕,還有能力賺錢,不需要靠理賠金過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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