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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顯耀案後續最新消息


mixdog10 wrote:
台北地檢署偵辦陸委會...(恕刪)


很簡單,張的行為就是"合法不合理",私底下跟對岸官員走太近且大嘴巴容易誤事.
yishen13 wrote: 要不要回頭看新聞阿,一開始是用照顧...(恕刪)
有王這種主管,除非聖人,否則都會翻臉,看要鬧多大而已

dohan8850 wrote:
有王這種主管,除非聖...(恕刪)


王怎麼了? 不就開除個人嗎? 當主管不能開除人喔. 張政務官又不是勞工,隨時都可以叫你走人. 王是要扛責的,底下的人可疑當然不能留了.
大官一个一个离开,
台湾离离落落,
好像快要解体了。

yishen13 wrote:
王怎麼了? 不就開除...(恕刪)


2014年8月,陸委會主委王郁琦表示,陸委會特任副主委張顯耀因「家庭因素」去職。因語焉不明而遭質疑,陸委會又補充說明:張顯耀母親重病垂危,須返家照顧母親。而後張顯耀卻發表聲明稱,自己並未請辭,而是「被長官告知」請辭陸委會副主委一職,連「照顧母親」的理由,都是王郁琦想的[6]。隨後陸委會更正說法,張顯耀是因「因工作有疑點尚待釐清,必須調離現職,接受調查」[7],調查局隨即將張顯耀以「外患罪」或「洩密國防以外機密罪」之罪嫌法辦,直指張顯耀「可能為中共之間諜」,但被高檢署退回。張顯耀回應是金溥聰強迫王郁琦將自己免職,並許諾將會改任張為國營企業董事長以作為酬庸,但自己斷然拒絕。

外患罪很大條最重死刑,不是隨便可以隨便掛在別人頭上的

這件事就看出某些官員無能

要請人走路一大堆方法

搞成這樣,自己被打臉

要內鬥也要有基本能力阿~~~
wihan wrote:
若疑人不用, 要辭退這個人的方法太多了.
偏偏幫人戴了一個雙面諜的大帽子, 當事人當然要鬧大尋求法院認証.


不想任用張顯耀的話
可以直接說張顯耀辦事能力差,或是常抗命沒照長官指示做事...等理由
偏偏扣了一頂共諜的大帽子

那時有報導說『國安系統早在三年前,即已國安監聽相關案件,並得以掌握張顯耀涉嫌洩密給中國;且據了解,陸委會拿來對張開鍘的所謂「檢舉信」,其實就是國安系統近年來對張監聽的譯文節略本。』
如果國安系統有掌握證據,怎麼案子還會不起訴?
這個不起訴豈不是把政府及國安系統的誠信全都賠上了?

蝦米爸爸 wrote:
且據了解,陸委會拿來對張開鍘的所謂「檢舉信」,其實就是國安系統近年來對張監聽的譯文節略本。
如果國安系統有掌握證據,怎麼案子還會不起訴?
這個不起訴豈不是把政府及國安系統的誠信全都賠上了?
(恕刪)



對照台南市議長選舉疑似賄選案,
檢方才偵辦個把月,
首度出擊就成功收押數名當事人;
張顯耀案莫非國安系統比個台南地檢署還無能?
金小刀剛好在不起訴處分做出前幾天請辭,
想來純屬巧合

坦白說會到處放話的官員 張顯耀就一定不適任
沒記錯的話是當初媒體刻意放大說是馬要鬥爭張的吧 我看王要鬥張才是正解吧

mixdog10 wrote:
要內鬥也要有基本能力阿~~~...




不是官大用壓的,孤臣虐子+義憤填膺開記者會就可以搞定了
鬥爭是門學問!









rexjian wrote:
最好是你的上司要請你...(恕刪)


就事論事吧,舉例已超出範圍.
王一開始是有留面子的,後來被逼得只說"疑似洩密移送". 那個甚麼涉及外患罪是"調查局"傳出來的. 至於甚麼共諜是媒體穿鑿附會的. 所有的不名譽指控都是張大嘴巴說自己被逼退才開始的,請搞清楚來龍去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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