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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多元成家,也不想同性/異性結婚,那我的權利呢?

放心會的

你可以親身去試看看,醫院願不願意這樣做.



個人反對多元成家

同性部份我可以無視

colanet wrote:
你可以親身去試看看,醫院願不願意這樣做.(恕刪)


以後應該會有其他選擇
樓主可以慢慢等待...

同性結婚,我沒意見,

假如要投票的,

我會支持,

但加了其他有的沒有的,

我一定投反對票,

光同性結婚,一定就一堆問題了,

假如連這些問題都無法解決,

有啥權益加有的沒的。
http://www.yourgamercards.net/trophy/2/tonykaiwai.png
同意書之簽具,病人為未成年人或無法親自簽具者,得由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簽具。

但是人有這麼多,七嘴八舌要聽誰的,所以這些資格暗地裡總還是要分個順位的
法定代理 先於 配偶 順位大於親屬 再大於 關係人

但是社會狀況錯綜複雜
同居人現在只稱得上是關係人,如果又是實際照顧的人,說的話卻比可能不過多年沒聯絡的親戚,這到底合不合理?

當然如果只是拿這條出來說,只修這條把伴侶與同居人明文入法,擺在親屬之前就解決了
或是把醫療代理人(指定代理)明文入法擺在最前面



yuffany wrote:
最近爭取同性結婚的人...(恕刪)


你的權利?
歡迎你搞一個團體自己去爭取啊


yuffany wrote:
最近爭取同性結婚的人...(恕刪)


你如果是死刑犯或是年青的色狼,那廢死聯盟和婦團就會給你權利了
Rillifane wrote:
有多少被迫走入異性婚姻的同志無法真正愛戀他們名義上的伴侶而產生的家庭悲劇....(恕刪)


被迫走入異性婚姻的同志???

沒有人可以逼你做什麼事情,如果你完全不願意的話

不要把錯怪到別人身上

也不要把自己的懦弱歸咎成別人的逼迫

不合理

因為你可以單身,不一定要結婚....



至於"歧視""存在於世界上各種樣貌與生活中

也不是只有同性戀會被歧視

同性戀只要你不說,沒人會知道,但其他的歧視你就算不說,用看也看得出來

有錢的人歧視街友 (這裡是指相對街友來說的有錢)

智商正常的人歧視智商低的人

身材好的人歧視胖子

白人歧視黑人

帥的美的歧視醜的

....................

只能說太多了

"死GAY"你應該聽過,"死胖子"、"醜八怪"難道你沒聽過?我想不只有聽過,反而還更多!

因為外表不用說,用看的就知道

智商低也不用說,看行為就知道

同性戀要別人不歧視他....

難道同性戀就不會以別的標準歧視別人嗎?有可能嗎?

這世界上大家就是互相歧視來歧視去的,不用太奇怪.....
嘘は真実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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