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o wrote:基本上對於不抽菸的人來說散發出來的煙就已經影響到行車安全了要避免停在抽菸人旁邊還要觀察風向騎車也不能騎抽菸人後面憑什麼吸煙的人享受背後的人遭殃要不是當初金刀手介入這個法案早就過了 激動的勒 ...我只是提出疑問~take easy 順便幫您修改內容盡量罰 反正沒我的事
開車/騎車時 抽煙 若要罰.那麼......開車/騎車時 吃東西要不要罰 ?開車/騎車時 雙手沒在方向盤或是機車龍頭上要不要罰 ?開車 時 聽音樂要不要罰 ? ( 聽不到其它車的聲音或喇叭聲 )........... 等等我的結論是 ... 一有先例, 很多事項都可訂立罰責了.ebola01 wrote:開車或騎車,只要點燃或吸食香菸,把手伸出來彈菸灰,影響到行車安全,汽機車駕駛人將被罰新台幣六百元大家讚同嗎???
肥巨人 wrote:開車/騎車時 抽煙 ...(恕刪) 開車講手機要罰開車分心要罰開車,騎機車不打方向燈要罰blah blah blah儘管罰吧不是贊成抽菸 只是覺得 立一堆法 卻無法有效執行 有意義?不禮讓行人 要開罰也是好的提議 但是卻沒辦法有效執行... 老樣子 說得很好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