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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烈成罰4800萬未繳 法部催縣府強制執行

伯爵紅茶 wrote:
可能怕遇上大統那一件的法官
罰鍰18.5億變1584萬...(恕刪)


大統案件是大統向衛福部訴願,
衛福部自己怕事,用「一事不二罰原則」撤掉了。

這件沒看到有人提訴願,為什麼不執行?

一般酒駕是因為刑法會涉及自由刑(拘役、有期徒刑),
所以監理站會等法院裁決,終究法律上認定自由刑是比財產處罰重的。
依照大法官解釋的說法:
「行為之一部或係漏稅行為之方法而處罰種類相同者,則從其一重處罰已足達成行政目的時,即不得再就其他行為併予處罰,始符憲法保障人民權利之意旨。」

但是這罰鍰是針對公司(法人),
法人不會有自由刑的,
事後法官判個400萬,那就撤銷後者。
如果事後裁量更重,那就撤銷前者再追加執行。

天才的長官主動幫被處罰的公司主張權益,
所以我說是活雷鋒。
我很納悶...那法官沒問題嗎??????18.5億不用罰.只要罰1584萬..

真的很趕林羊耶..有這種的法官.台灣人民就得一直吃黑心食品了...


伯爵紅茶 wrote:
可能怕遇上大統那一件的法官
罰鍰18.5億變1584萬..


直接請法院快點裁定及可以執行了.

dick0115 wrote:
我很納悶...那法官沒問題嗎??????18.5億不用罰.只要罰1584萬..

真的很趕林羊耶..有這種的法官.台灣人民就得一直吃黑心食品了...




先去充實一下自己的法學知識好嗎
不是只罰1584萬
還要被抓進去牢裡關
奇怪
我查新聞
二審是判關12年,罰3,800萬
1,584萬是哪來的數字啊
罰1584跟3800萬有差嗎?賺幾十億黑心錢只罰幾千萬.罰很多嗎?

判12年.關進去表現好還不用關那麼久勒.出來後還是有錢人.台灣人該死嗎

法學知識?懂這鬼東西就很厲害嗎?所以判這樣很重嗎?鬼法學知識.

難怪一堆人跟著黑心.因為判的輕又罰不多.



jackelhou wrote:
先去充實一下自己的法學知識好嗎
不是只罰1584萬
還要被抓進去牢裡關
奇怪
我查新聞
二審是判關12年,罰3,800萬
1,584萬是哪來的數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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