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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一下,如果為了保護自已,弄殘、弄傷歹徒,會不會被判刑啊???(修改)

很高興那位屋主為社會除害, 希望法官能輕判還屋主公道,
家裡被偷過了人都知道竊賊死不足惜,
在下認為這新聞被媒體誤導,原本只是小偷行為,最後與屋主發生扭打,就應該是強盜行為了。(可是新聞一直說他是竊賊)

如果當時小偷乖乖束手就擒或是快點溜走,那他就還是小偷行為。

這篇新聞有提到還有一個把風的也跑了,那這樣二人以上是否又構成結夥搶劫,是否在偷竊前已經模擬好萬一失風了就要痛下毒手?

我印象中以前結夥搶劫可是判死刑的啊。

若有發言不妥尚請海涵。

warragul wrote:
要看實際情況 若...(恕刪)


就跟近期伊郎有名的判決一樣
女姓為的保護自已不被強暴
把強暴犯殺死
結果法院判決女姓吊死
台灣這類型的法官很多啊
見怪不怪
暴毛 wrote:
若對方把你(或妻小) 弄傷弄殘或弄x了, 但卻被恐龍法官輕判, 你願意嗎?
我是比較傾向對方若對我人身造成生命財產威脅時, 就把對方弄x了


我同意暴毛大的說法。
如果自家人死傷或上法院被告,兩者只能擇一,
我寧可選被告,反正我就上訴。

如果今天那則新聞是歹徒打贏男屋主,男屋主昏迷,
逃離時撞傷女屋主,導致流產。
這歹徒會被判多久?經過長時間上訴、假釋,
真正關的時間又是多久?
你是受害者,你願意接受這樣的結果嗎?

當然,如果有人濫用"自衛"的理由,
把無辜的他人弄傷、弄殘、弄死,確實不對,
但這案子裡,死者是無辜的嗎?

當你面對一個高你10公分的人,而且有傷人的意圖,
如果你還能冷靜地對打,且安全的制服他,
你大概也可以去演葉問了...

要看行為與意圖有無相當關聯

假如傷害行為在當時為避難或阻卻違法必然要件
如對方拿刀械你拿其他物品與之抗衡
不然就會被其所傷或無法逃離加上其他客觀環境因素等
如無法求助或慌亂有安全顧慮時也無其他對等方式選項可採用
這時該行為就可能為正當防衛

反之若無上述情況
你生處優勢對方無傷害意圖只是逃離
你心裡其實想的是給他教訓
那就如某案例
屋主追竊賊至屋外給予過重教訓反被判刑
因對方逃至屋外這時人身沒有危險
而現行犯制伏即可卻選擇繼續施加暴力下手過重導致重傷
那這可就不叫防衛反變成攻擊
若該攻擊行為被認為不需要或過重
那就需負責了

當然這要看個案而論
因為這些動作通常是危急且連貫而為
個體有些行為心態從外部也難檢視區分
每個法官見解也多少有誤差
不可一體視之
hittaku0413 wrote: 我同意暴毛大的說法。 如果自家人死傷...(恕刪)


我也會選擇相同做法, 畢竟如果是為了守護家人而必需付出的代價, 無怨無悔。

不過....此案現階段也還未到判刑的狀況, 是否如記者所說, 我是有很大的懷疑啦....

法官都還沒開庭, 報導就好像屋主已經定讞一樣, 誤導很大啦....

小野牛 wrote:
想問一下,如果為了保...(恕刪)

不一定
假如對方手上拿著刀
你跟他扭打結果弄死對方 有可能會被判正當防衛
如果對方本來有武器 但是你已經把對方的武器搶過來 然後再殺死對方 那就有可能會被法官認為防衛過當而必須坐牢
sikin wrote:
這是懷孕八個月他家有...(恕刪)

主人是海軍陸戰隊退役那件事情不一定會被判有罪
要看當時的情況是否已經到達屋主必須生死相搏才能自保的地步
如果小偷當時手上有刀或其他致命武器 比如說槍械
屋主有可能會被判正當防衛

愛死天流 wrote:
在下認為這新聞被媒體...(恕刪)



把風那個八九成就是出來控訴屋主下手凶殘的那個弟弟...

幹 你 娘

一起去死好了!

你媽生的畜牲敢動我們,

就等我慢慢弄你吧!


在一些法治完整的國家是不會被判刑的

但在這裡就不要奢望

畢竟鬼島不是叫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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