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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停賓士女駕駛意圖衝撞警察? (警察終於硬起來了)


wsctw wrote:
今晚的新聞影片中清清...(恕刪)


水果還叫記者假裝目擊民衆講話
笨蛋都看的出來好嗎
頭切掉身體照一半 字幕打上 目擊民衆
可是講話的方式根本就是記者。實在很蠢v v
另外的影片裡警察開搶 有人拍手有人歡呼
那才是真的

水果果然來亂的

Pr4zil wrote:
蘋果記者(湯寶隆、張世瑜/高雄報導)

聽說蘋果每年年終抓最後10%人員淘汰
身為記者 報導不公
應該已不夠格當記者

台灣蘋果日報總部
地址:(114)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41巷38號
電話:(02)6601-3456
爆料投訴
電話專線:0809-01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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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專線:0809-013-666
電子郵件:news@appledaily.com.tw
水果日報只要遇到藍營或政府的事
就一定會這樣報導
只要去看水果的FB發文
就可以看得出來了

wsctw wrote:
今晚的新聞影片中清清...(恕刪)



在水果報的對立面一直都是正義的一方

paratrooper862 wrote:
之前那個教授有衝撞嗎...(恕刪)


你應該沒看過影片吧...
我真的很想知道水果日報的記者爸媽知道他們在那邊上班嗎
菜鳥一名 希望各位前輩多多指教
2014年09月21日23:44
(新增:影片及警改會看法)

一名王姓婦人(42歲),今天晚間駕駛賓士車在高雄市鼓山區文忠、華榮路口停車買滷味,因為違規逆向停車,民眾打電話報案,轄區龍華派出所派警網前往取締。警方表示,當一名員警正在開單時,王女卻上車欲將車開走,員警站在車前阻擋,但王女並無停車跡象,另名員警見賓士車有擦撞倒同僚的腳,當場拔槍朝賓士車右前輪開了一槍,將輪胎打爆。

王女被警員開槍的舉動嚇了一跳,只好乖乖下車。同時間,現場員警透過無線電請求支援,警方調派線上共4輛警車前往,一時間現場聚集了13名員警,附近民眾還以為發生什麼重大事故?

王女隨後被警方帶回派出所問訊,警方表示,將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但王女則抱怨,只是買個滷味違停,有需要搞成這樣嗎?質疑警方開槍實屬過當。

警改會發言人馬在勤表示,警員基於犯罪偵察且對方危害到警員生命,開槍制止沒問題,但若是取締交通違規,則不用冒生命危險擋在車前,記下車牌逕行告發,根本不用開槍。(湯寶隆、張世瑜/高雄報導)

出版時間:21:11
更新時間:23:44

【更新】火氣大!違停女駕駛執意開車 警員竟開槍

這篇新聞的記者跟警改會的發言人是在教我們
以後遇到警察開單不用理警察
直接走人就可以了
以下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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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ojen Hu

我在現場買晚餐看了整個過程,一整個很誇張的違停,真的很沒公德心。警察在現場淋雨找車主,大約過十五分鐘,車主出現,警察要證件開罰單,該女抽走證件,直接上車走人,完全不甩警察叫她下車,強行開車逼迫警察; 後來警察調來支援,還得用警車擋住該女強行要開走的車,警察多次警告,才開槍的,開槍當時現場多人鼓掌,感動警察有硬起來。 我一點都不覺得開槍時機有誤,反而覺得,如果警察當時還被王女強行開車閃人,才真的是讓人懷疑警察失去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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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嘛不直接拖走就好??
看了影片,感覺女駕駛根本不把警察當一回事啊
至少也稍微尊重或配合好嗎,直接把車開走,把警察當空氣了?
開這槍並無不當!


警察應該直接"為民除害"才是...
少一個是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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