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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爆案破案關鍵,就在鐵路局?

f62902 wrote:
PS:本文拋棄著作權,歡迎轉載或提供給雄檢做辦案參考!




樓主推論,邏輯頗通

若是真的, 市政府由陳年不復記憶的驗收疏失變蓄意詐欺, 差粉大喔 !


1991 版的箱涵,因協調高市,台鐵 曠日費時,麻煩多
當時高雄縣施做箱涵接力到此(盲箱), 待日後高市 & 台鐵點頭,再開挖接通.

因此長期排水不良,才有日後 2008 分洪工程,奪命箱涵在此建造 ?

畢節望族後裔

f62902 wrote:
在提出版主的推論之前...(恕刪)


這麼精彩的推理

版主難道是傳說中的…

沉睡的毛利小五郎



katsumi wrote:
這個要『新聞操作』後,才會去『查扣』啦




宅爸有告知 TVBS Front desk,欲知真相,來此一遊.

東森 ...... 打不通 ?!

畢節望族後裔
這或許如版主說的也不一定,但一切還是交由檢調單位查清楚較好。天佑高雄。
檢調至今未搜索可能是幫兇之一市政府
這個現象就已讓我再度對鬼島法律失去信賴
請問這公文可疑點是什麼?有些好奇.
river3978 wrote:
請問這公文可疑點是什...(恕刪)

.....................
公文上半部被遮的部分見不的人。
驗收的機關單位?????施工工程位置??????都被遮去了。
這張照片真的是

工程名稱、施工位置、峻工圖

什麼都沒有

要如何確認這個驗收紀錄

就是出事的箱涵?

題外話

這張照片該不會是偷拍的吧?

如果市府同意讓記者拍

應該不會拍出這種不清不楚、什麼工程資訊都沒有的鳥照片

dunhilldun5168 wrote:
這張照片真的是
工程...(恕刪)

.................
這張圖右上角有露出~~新富路~~(大概沒遮好,疏忽了)。

~~新富路~~81年時高雄縣市未合併前是屬於高雄縣鳳山市管轄的,施工工程當然是高雄縣發包的。
八月1日氣爆的箱涵地區位置是屬於高雄市管轄,施工工程當然是高雄市發包的。
現在就是有媒體拿這份半張公文,說成是當時高雄市施工的當然不對,高雄市怎會去做高雄縣的工程。
而且又只露下半部,驗收單位.工程位置都被刻意不照,顯然有問題。


dunhilldun5168 wrote:
這張照片該不會是偷拍的吧?

如果市府同意讓記者拍

應該不會拍出這種不清不楚、什麼工程資訊都沒有的鳥照片...(恕刪)



是不是偷拍 請參酌搭配的報導內容 :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40807/13068015.html



只能說 , 記者自己都作賤自己甘為政治打手了 , 那也不要怪人家瞧不起這個職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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