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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下去!剛看新聞挖挖挖~刻意又在講營業稅都繳台北市....

ydds wrote:
一個節目平均每集都有...(恕刪)


這還不是最神奇的地方

最神奇的邏輯是...

根據哪麼多的"可能"導出"幾個假設"

而一群人根據這些"假設"又轉換成為"事實"

然後繼續依據這"唯一事實"在那衍伸評論或生氣...

蠻好笑的"知識"份子






miamivice wrote:
這還不是最神奇的地方...(恕刪)


的確很神奇

cbmtvb wrote:
營業稅繳愈多,統籌分...(恕刪)


並不是以營業稅繳交為分配條件.而是以人口數還有其他條件為分配條件

他有個公式要不要先搞清楚再說
狼0226 wrote:
並不是以營業稅繳交為...(恕刪)

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應分配之比率分配之:

一、各該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最近三年轄區內各類營利事業營業額平均值占全部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平均值合計數之百分比,權數占百分之五十。

二、各該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最近一年底轄區之人口數占全部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人口合計數之百分比,權數占百分之二十。

三、各該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轄區之土地面積占全部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土地面積合計數之百分比,權數占百分之二十。

四、各該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最近三年度財政能力平均值,權數占百分之十;

財政能力計算公式如下:
各該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財政能力=(各該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轄區內之人口數×全部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每人自籌財源平均數÷各該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每人自籌財源)÷全部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依前述括弧內算定數之合計數

像中油這種大型企業的總部在自己轄區內的話, 就可以拉高營業額平均值, 提高所佔比重, 進而提升統籌分配款的數額

全高雄年營業總額才4兆,中油一家年營業就已經1兆了,若這個加進去計算,分配比重就差多了吧

結論是: 大企業註冊的總部在哪個地方真的很重要, 難怪大家都想爭取大企業總部落腳到自己轄區

DocOceans wrote:
青山鎮豪宅、賓士S3...(恕刪)
+100
這就是臺灣人的良心!
建議節目訪問陳立委他們父子的官司,我一定看!
就是因為有人口數的問題,為了怕不公平,所以才會有補助款的產生,你故意不提各項補助款高雄領多少,是何居心?
擎天神 wrote:

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恕刪)
某基進策議團體, 在當天就公開發表譴責稅繳天龍國 ,高雄人受苦的言論了,

還說讓天龍國人爽爽收稅,bla...bla..

個人猜測挑撥南北之外, 應該是想轉移焦點啦, 免得菊神受傷,

我是高雄人我都不贊成這個說法了,

這些石化業給高雄人創造了多少就業機會, 那些人知不知道??

反正 砲火亂放, 大家就不會注意糕市府失職之處了,

我是認為, 喊再大聲都是李長榮是禍首, 也不能掩飾自己的錯誤啦,

市府沒管線圖 ,卻要人家挖馬路時都要跟市府申請, 是怎樣, 申請辛酸的嗎??

那個章是閉著眼蓋的嗎??

市府沒管線圖 ,遇到類似這種毒氣外洩, 你是要怎麼疏散民眾?

閉著演疏散嗎? 還是請神明指示?

肇事主因或許是李長榮, 但

糕市府也很掉漆...

為了掩飾自己的掉漆, 一直炮打別人,更是....

擎天神 wrote:
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應分配之比率分配之:

一、各該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最近三年轄區內各類營利事業營業額平均值占全部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平均值合計數之百分比,權數占百分之五十。

二、各該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最近一年底轄區之人口數占全部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人口合計數之百分比,權數占百分之二十。

三、各該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轄區之土地面積占全部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土地面積合計數之百分比,權數占百分之二十。

四、各該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最近三年度財政能力平均值,權數占百分之十;

財政能力計算公式如下:
各該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財政能力=(各該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轄區內之人口數×全部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每人自籌財源平均數÷各該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每人自籌財源)÷全部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依前述括弧內算定數之合計數

像中油這種大型企業的總部在自己轄區內的話, 就可以拉高營業額平均值, 提高所佔比重, 進而提升統籌分配款的數額

全高雄年營業總額才4兆,中油一家年營業就已經1兆了,若這個加進去計算,分配比重就差多了吧

結論是: 大企業註冊的總部在哪個地方真的很重要, 難怪大家都想爭取大企業總部落腳到自己轄區


跟企業總部在哪沒關係
說明
2.按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39條規定,如營業人申請核准由總機構申報繳納營業稅,其分支機構營業人之銷售額仍列屬各該分支機構所在地地方政府之銷售額,並不影響各地區營利事業營業額之計算。營業稅報繳方式之改變,不致產生各該直轄市、縣(市)營利事業營業額之增減變化,從而各地方政府可獲配之中央普通統籌分配稅款,亦不受影響。
KESA28493 wrote:
跟企業總部在哪沒關係
說明
2.按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39條規定,如營業人申請核准由總機構申報繳納營業稅,其分支機構營業人之銷售額仍列屬各該分支機構所在地地方政府之銷售額,並不影響各地區營利事業營業額之計算。營業稅報繳方式之改變,不致產生各該直轄市、縣(市)營利事業營業額之增減變化,從而各地方政府可獲配之中央普通統籌分配稅款,亦不受影響。

其實還是有關係,
很多公司就一個總部,還有位處各地的工廠(工廠沒有對外營業銷售行為,只有製造)
根本沒有營業分支機構,
很多B2B的公司或是網路行銷的公司,
像鴻海,台積電這種大型製造業,
它們很大,但是沒有營業分支機構在各縣市
像網路家庭PCHOME,
它有網路商店,同樣沒有營業分支機構在各縣市
于美人捐了10萬元,

最愛台灣的鴻儀大哥捐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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