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簡單說債權的觀念,就是總有一天等到你的意思,成年殺人犯,在法律上求償絕對僅止於犯罪人本身,不會罪及九族,但若殺人犯的親屬在案發隔天就死亡,殺人犯所繼承的遺產就可能變成民事的賠償了,但以上只是療癒的閒談,殺人犯若無心賠償,仍可能一毛不付,但捷運局或被害人仍得透過法律程序,買個機會與保險。
Elvis-EVO wrote:那如果狀況是執行死刑之前鄭捷父母去世假設他父母沒有預留遺囑或生前把所有財產移轉給鄭捷弟那鄭捷是不是就可以繼承他父母的遺產,並用這筆遺產來賠償? 就算有立遺囑基本上來說鄭捷本身還是有專屬於他的特留分所以還是有分的到到時候可以從這筆錢進行求償但是呢....如果他辦理拋棄繼承時他就沒有繼承到任何財產了到時候要他賠一樣一毛賠不出來...有沒有可能?這可能性大概比他被判死刑的可能性還大....
OK以後再發生凶殺案,受害者絕對不能向兇手父母求償。兇手父母下跪道歉之類的戲碼也可以省了,直接向鄭捷父母一樣,躲起來就沒事啦。以後大家就記得比照辦理囉。還有樓上的,我純粹就這社會事件做討論,你可以舉一些實際例子來討論看看,犯不著扯我怎樣怎樣的,這東西不准別人有意見?不知道你在動甚麼肝火(這串討論,我不會再留言,到此為止囉)
應該不用了,東海大學畢業典禮:校長湯銘哲表示,北捷事件發生後,他在接受雜誌訪問時表示,東海同學鄭捷發生嚴重的錯誤行為,「因為遺憾,所以開始學習」,學校願意以「愛與關懷」來共同面對,「因為我們是一家人」。他真正的家人找到了,東海師生一人出個三五萬,他父母就SAFE了.
Elvis-EVO wrote:但至少有賠啊!別說是...(恕刪) 您想得太多了,也太理想化了.實際情況,有可能是父母把財產都過戶給了弟弟.就算父母掛了,其他人也拿不到賠償.除非弟弟也...之前看過網友分享的案例,某A將人撞傷了.被害人要A賠償.但某A早在結婚後,其父母就將財產全部過戶給某A的配偶.也就是說,某A名下根本沒有什麼財產.雖然被害人拿到法院的支付命令,但也只能向某A求償,不能跟其配偶求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