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民眾行車記錄器拍下蔡正元遇到警察攔車卻不停車


WRC2008 wrote:
喔 所以因為是自己跑去趴 所以就名正言順可以逆向阿 無視別人的生命安全 肇事逃逸??

如果是怕對方對自己不利的話 阿警察不就在那 停車就好了不是嗎??幹嘛警察攔還不停?


在立法院附近那群人.現在是全國最高權力的生物嗎?

衝撞警察就叫警察後退.警察打人.衝撞中正一分局
現在看到蔡濫委車子不停不鳥警察.又一種觀點要守法配合警方

這個影片有左轉暫停好幾秒的鏡頭,
正好證明趴引擎蓋的人是惡意的,
絕不是下不來,而是不想下來,
蔡委員應該好好應用.
表達意見不能無限上綱
應適可而止
趴的人有問題
不代表你就可以為所欲為..讓他陷於危險..
很簡單的邏輯思考..

還有真的有人相信那些人可以威脅 蔡立委 讓他需要做出自衛的動作??
這些人真是太傻太天真.. 看回文就知道01上這種人很多
不要以政治的態度看這件事,單純就以影響 強迫 限制 自由與法律的方向來思考.

如果一趴即開車沒有替對方考慮到人身安全者,是故意甚至惡意的做法,絕對要譴責不值得原諒

但是 事情的真相真是這樣嗎?

你有抗議的自由你有種種合法的自由,不過你不能妨礙他人行動的自由,這不叫(所謂的民主自由)
這叫亂七八糟放肆的民粹

現在種種過激的行為哪一件不是扛著民主 自由的神權在做違抗法律的事,這也不啥兩套標準這是無法無天了

saintfu wrote:
覺得這正義姊台語口音很奇怪,我都聽不大懂
雖然是出自於"正義"但這樣逆向超車沿路按喇叭同樣也危急到其他用路人安全
雙方互告就是兩敗俱傷,於法理上都要負擔責任 (趴車的...立委的司機...正義姊)



正義姊今天行使的,就是俗稱的「緊急避難」(刑法第24條)

以「事中」角度觀察,有緊急危難嗎? :有(趴車蓋之人的生命身體安全遭受危害)

擋車可以有效阻止危難發生嗎?:可以(逆向超車乃為擋車)

擋車的手段有逾越目的(防止趴車蓋之人的生命身體安全遭受危害)嗎?:無

二者利益衡量:生命利益 顯大於 財產利益

正義姊不可能要付法律責任

換個角度說,

警車、救護車於執行職務時,遇有緊急情形,「超車沿路按喇叭」也是同樣的法理(只是它另有明文規定)

警車、救護車這樣做各位會覺得不妥嗎?

趴車蓋的和蔡立委的作法,兩者都有錯

但是正義姊的作法是沒問題的

否則一個自掃門前雪的社會,有比較好嗎?
想搭便車也不是這樣,汽車開得很慢這幾個人有很多機會可以下車好嗎,撇掉各位的政治立場,有人沒是趴在你車上不動或是一堆人跳上你的車,相信很多人都不敢把車停下來或是會拿棒子把這一群不知道想幹甚麼的人打一頓吧...要不然以後要來車搶劫會不會太簡單了...
趴車的人真是有毛病...不要把這種是合理化...
趴在我車前我也會很抓狂...
至於正義姐純粹是看到警察也攔車,看bmw沒停就開走,以為對方是做了什麼壞事被人攔車!!
不敢停下來.所以加速幫忙攔車讓車上的人可以安全下來!!
那蔡正元真的處理方法不是很好...直接請警方把他們拉下來不就好了...萬一真的沒抓好把人輾過去,真的有比較好嗎?

阿智1517 wrote:
民眾行車記錄器拍下蔡...(恕刪)
那些政治人物在馬路上違規拍一部政治大戲我沒甚麼好評論的

只是那位心懷善意的正義大姊無辜被牽扯我就替他感到委屈了

我認為她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一個出於良善心態而做出不符交通法規的行為並不能全盤否定

要不然這社會的公平正義很容易被淹沒

凡事都有前因後果
當時學運攻立院以及政院時也是說服貿黑箱國家暴力
但是不代表他們的行為是正確的
現在這同樣也是
趴車外加敲窗意圖毀損蔡委員的車輛這行為同樣不可取兼失當
但是蔡委員同樣不行硬把車開走
可以馬上報警請警方過來處理才是正確的
我只想說合理表達自己理念和訴求絕對可以
但這事件對雙方來說都是輸家也同樣都錯很大


阿智1517 wrote:
民眾行車記錄器拍下蔡...(恕刪)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