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RC2008 wrote:
喔 所以因為是自己跑去趴 所以就名正言順可以逆向阿 無視別人的生命安全 肇事逃逸??
如果是怕對方對自己不利的話 阿警察不就在那 停車就好了不是嗎??幹嘛警察攔還不停?
在立法院附近那群人.現在是全國最高權力的生物嗎?
衝撞警察就叫警察後退.警察打人.衝撞中正一分局
現在看到蔡濫委車子不停不鳥警察.又一種觀點要守法配合警方


saintfu wrote:
覺得這正義姊台語口音很奇怪,我都聽不大懂
雖然是出自於"正義"但這樣逆向超車沿路按喇叭同樣也危急到其他用路人安全
雙方互告就是兩敗俱傷,於法理上都要負擔責任 (趴車的...立委的司機...正義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