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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需要反對的力量.


kantinger wrote:
怎知學生沒有錯呢?...(恕刪)

可能是有學生證就絕對不會錯
有錯也是別人錯

pppp1836 wrote:
我們須要反對的力量....(恕刪)


你有反對的權利,但請依照現行法律,
覺得現行法律不公,請立法委員修法,
如果連法治都不能遵守,你是沒資格享受民主果實的。

沒有法治,只要不認同你,就可以包圍你,可以發起肉搜,可以當眾羞辱你,
連代表公權力的警察你都敢這樣對待,
告訴你,很快的,
接下來就會換你!
自由不是無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種能做法律許可的任何事的權力。
熱情邀請妳一起加入
小孬孬聯盟


pppp1836 wrote:
我們須要反對的力量....(恕刪)

myron0319 wrote:
可能是有學生證就絕對...(恕刪)


會不會可能
學生反對行
但如果反對學生就不行呢?

pppp1836 wrote:
我們須要反對的力量....(恕刪)

但是我們不需要暴力反對的力量
都敢威脅暗殺警察了
你需要的就是這種“你不聽我的話我就要殺掉你”的力量嗎?
只有這個政府嗎,別的顏色執政時也是啊!難道大大只看見現在的政府的行為,卻看不到前朝的『德政』
pppp1836 wrote:我們須要反對的力量.
這個政府,每次有爭
我也不想繳稅給這些小屁孩
就是這些人把臺灣變成菲律賓
22k....他們不配
佔領立院 政院 就是錯~~~
還去佔領警局 真是小孬孬

pppp1836 wrote:
我們須要反對的力量....(恕刪)


對不起
真的很難容忍你們這些暴民,及無恥的要求
直到現在你還不知道你們的無恥行為
已經讓我忍無可忍的想衝去現場跟你們玩彎掰彎

pppp1836 wrote:
我們須要反對的力量.
這個政府,每次有爭議就叫大財團的老闆出來背書.
我想請問一下,
我們沒有繳稅嗎?
我們不能表達意見嗎?
只有那種身價幾千億才能表達意見嗎?
我們這種每年繳幾萬元稅金的人就不能表達意見.
這些學生沒有錯,
他們幫我們反對反抗到底,
我們都是這個國家的主人,
我們應該有得到應該能表達意見的權利.
我們反對有理.


每日一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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