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p1836 wrote:我們須要反對的力量....(恕刪) 你有反對的權利,但請依照現行法律,覺得現行法律不公,請立法委員修法,如果連法治都不能遵守,你是沒資格享受民主果實的。沒有法治,只要不認同你,就可以包圍你,可以發起肉搜,可以當眾羞辱你,連代表公權力的警察你都敢這樣對待,告訴你,很快的,接下來就會換你!
pppp1836 wrote:我們須要反對的力量.這個政府,每次有爭議就叫大財團的老闆出來背書.我想請問一下,我們沒有繳稅嗎?我們不能表達意見嗎?只有那種身價幾千億才能表達意見嗎?我們這種每年繳幾萬元稅金的人就不能表達意見.這些學生沒有錯,他們幫我們反對反抗到底,我們都是這個國家的主人,我們應該有得到應該能表達意見的權利.我們反對有理. 每日一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