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kjacky wrote:文章看清楚,是遊戲進台灣不用審!...(恕刪) 主題是談藥品,不知道爲什麽跳到遊戲。大陸市場有韓國、日本、歐美的各種遊戲,難道單單就針對台灣,別人爲什麽可以上市?台灣對所有的遊戲都不審,又不是只對大陸的優待。台灣要想審,可以立法,沒什麽好說的。自己沒有法律,怪別人有什麽用。
oyak wrote:主題是談藥品,不知道...(恕刪) 談遊戲是要指出:兩岸法規差異是簽訂任何協議所必須考量的前提。事實上跟任何國家的法規差異都是考量前提,簽訂協議就是為了排除法規限制,以利服務或貨品進入該國。
cpkjacky wrote:經濟部報告指出,台灣生技產業與ICH(國際法規協合會)法規相符,但中國與國際法規卻有一定落差,導致台灣新藥進入中國仍有難處。據悉問題在談判者沒搞清楚締約國的法規,以致無法實行。前車之鑑,趕緊把黑箱服貿協議擱著,先搞好兩岸醫藥協議 學生:這是國安問題,溫水煮青蛙,絕對不能過,謝謝指教.
cpkjacky wrote:事實上跟任何國家的法規差異都是考量前提,簽訂協議就是為了排除法規限制,以利服務或貨品進入該國。...(恕刪) 大陸網民有5億人,手機用戶12億人。光網絡遊戲市場規模就有500多億RMB~你覺得台灣有對等談判的資格嗎?真要對等,劃個上海市、北京市給台灣,已經是讓利了。
看看你寫的piyo1224 wrote:人家都說上市了法令不同就是不平等條約那樣都不用簽了大陸來台都不用審這你也說的出來。又是懶人包嗎? 新藥還沒過,怎麼上市?新聞也說還沒上市啊?結果你回piyo1224 wrote:你補腎了嗎?我說人體實驗過上市 沒簽連動物都不用實驗又是懶人包嗎 從"人家都說上市了",變成"人體實驗過上市",兩包都是你講的。真有你的!看看經濟部官員,對於協議中有無開放CPC513項目也搞不清楚,面對質疑起初說未開放,後來變成不否認開放,最後又說非台灣片面開放。所以支持服貿即等同隨便你講,真是高尚,只要一句利大於弊的超級懶人包,就把反服貿打趴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