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其妙是台灣人的特色,連狀況都搞不清楚就開始裝色盲。
台南市政府只負責都市計畫變更跟徵收的工作。
鐵路地下化工程是由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提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核可,送行政院會通過的政策。
施工方式、範圍,是由鐵改局規劃好的,台南市政府僅『配合』進行土地徵收跟都市計畫土地地目變更。
當然,做人不能搞色盲,有些是也要誠實講,鐵路東移地下化後,原有的鐵路範圍土地,將會是可利用之土地。
現在這些土地是台鐵所有,未來是由台鐵交回交通部運用?或者台鐵撥給台南市政府利用?要看未來他們之間的溝通。
但無論如何,這個案子主導計畫者是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台南市政府不能、也無法對計畫內容進行變更。台南市政府頂多就是不要辦理徵收跟都市計畫土地變更的動作。
市府認為,市區的交通運輸,還停留在日治時代的規畫,以臺南火車站為中心開展的鐵道與市區路線,已不敷使用,但因站體和月台均為國定古蹟而無法拆遷,因此二十多年來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鐵工局)及市府持續爭取改建;於2009年在市長許添財任內核定通過總經費293億元、中央提撥87.5%的經費,地方負擔12.5%配合款,在現行軌道東側開挖8.23公里的地下化軌道;屆時可取消青年路等沿線九個平交道、八個地下道、兩處箱涵和三座陸橋,完工後的騰空土地,完全作為道路,成為三十公尺的林蔭大道。
鐵工局,曾研擬多種施做方案,包括:東側施作、臨時軌、潛盾等,但皆未獲核定。2009年,行政院院長劉兆玄,核定採用「東側施作」(東移)工法,與1993年提出的施做工法相同。以下為本案沿革:
1991年6月:開始辦理可行性研究。
1993年3月:完成《臺南地區鐵路立體化(郊區化)可行性研究暨規劃》,建議採「東側施工」。
1993年10月30日:行政院公共建設督導會報第三十五次委員會議同意辦理計畫。
1996年8月:臺灣省政府環保處核定「原軌地下化」,為政府計畫中的另一方案。[2]
1999年7月13日:由鐵路改建工程局接辦工程 。
2007年4月26日:裁示臺南市負擔部分降為總工程費之12.5%(新臺幣37億元)[3]。
2007年10月4日:「原軌地下化」方案臨時軌用地由租用改為徵收。[4]
2009年8月10日:經建會審議通過。
2009年9月9日:行政院核定。
2010年8月2日:鐵路地下化工程啟動,鐵工局中工處第六工程段進駐臺南市。
2012年7月2日:市府舉辦臺南車站站區都市設計國際徵圖,由來自西班牙的A39 The Spine獲得第一名。[5]
2014年1月16日:市府舉辦鐵路地下化專案照顧住宅評選完成。富立建設取得優先議約權,遠雄建設為第二順位。
現在由鐵路改建工程局規劃興建,完工後交付臺灣鐵路管理局(鐵路局)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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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是wiki上的資料,
如果你認為論述上,台南市政府有主導權,歡迎去修改wiki。
然後把『東移』這件事的主管單位改成台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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