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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揆:服貿不過 台挑戰嚴峻

fuuk0101 wrote:
為何一定要開放第二類電信?

逐條審查,國民黨獨大,無異於不用審查? 所以馬先生根本是在玩遊戲?

請賜教!!...(恕刪)


基於我國憲法五權分立的精神,這是行政特權,本來就不是國會的權力

逐條審查,乃是執政黨所釋出的善意,而不是憲法賦予國會的權力

依照法律規定,只要經過立院表決通過公布施行,法案即生效,沒有規定必須經過在野黨審批才能生效

因此小弟不認為在程序上有甚麼不妥之處
服貿是否會吸乾台灣高階人才外流中國?
服貿是否會吸乾台灣資金流向中國?

為何中國堅持不可以誇境服務? 一定要到對岸開公司?
然後原公司在台灣實質變成分公司或者虛設公司??


以下說法是否為真?

-----------
兩岸經濟規模差異懸殊,加上中國多以模式三做為服務提供的市場開放模式,台商著眼於龐大中國市場,被迫到中國設置商業據點,而我方又允許在中國的企業提供跨境服務,使得這些到中國提供服務的台灣服務業者亦可透過跨境服務模式向台灣提供服務。此種不對等開放模式所產生的大國市場效應將讓我國服務出口成長不易,我國服務業的資金,技術與人才流向中國,服務業空洞化。

服貿協議談判,中方要求臺灣市場開放的項目,多為非特許行業,如:美髮、餐飲、運輸、倉儲、印刷等產業。由於這些行業技術層次較低且勞力密集,對經濟發展影響不大,加上生活習慣,文化與語言使用的市場進入障礙高,因此這些非特許行業向來不是國際經貿談判的焦點。然而,中國需在地提供服務的行業進入我國服務業市場幾無任何進入障礙,中國人士可藉此大量進入台灣,這才是中國要求我國政府開放非特許服務業的策略考量。

中方要求開放勞力密集服務業,以容許大量的中國勞工來台,其真正目的在於讓中國勞工大舉入侵,就如同中國漢人大量移民新疆與西藏。其次,台灣所開放的多為技術層次較低的行業,為設置商業據點所作的小額投資,無助於台灣資本累積,而所提供的勞務亦無助服務業的創新。大量中國人士進入台灣後,原本已相當嚴重的失業問題將由製造業蔓延到服務業。

香港是前車之鑑,香港和中國簽署CEPA後,專業服務人才外流到中國,香港本地增加的是低薪、低技術、低穩定性、高替代性、高流動性的低階低薪服務工作,中階經理與專業僱員的實質薪資不是倒退,就是停滯不前。這種狀況恐將在台灣重演。

基層服務業已成為台灣經濟安全網的最後一道防線,服貿協議將成為衝垮這道防線的最後一根稻草,過去政府未有效管理產業外移,導致海外生產比重過高,國內勞工薪資不漲且工作難找,兩岸經貿交流輸者圈擴大。這些輸者圈成員是台灣這塊土地的驕傲所在,他們鮮少動用國家資源,也未自怨自艾,反而積極地自力更生,籌點錢做點小生意,教育小孩,孝順老人,養活一家人。這群人是台灣社會安定的基礎,而他們的棲身行業,往往就是這些勞力密集的服務業。

服貿協議將這些人的生計所賴殘酷地推向中國的虎口,馬政府更用傲慢的口吻說:「走出去,才有競爭力!」殊不知並不是所有人都必須像一心只想賺錢的資本家,有更多的人謀求的是在可愛的故鄉長久安居樂業。台灣少數企業固然能從服貿協議獲得好處,但政府的職責原本就是保護弱者、「濟弱鋤強」、「劫富濟貧」。馬政府顯然要透過服貿協議將台灣中堅與底層社會的經濟安全做為交換籌碼,以換取少數財團的利益,此明顯違反史提格立茲教授對簽訂自由貿易協議的第二個原則。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為台灣與中國經貿交流建構正式架構,並授權兩岸經合會處理與ECFA相關的後續事宜。由於兩岸經合會並未定期公佈會議記錄且採不公開型式,外界對兩岸經合會運作不得而知,兩岸經合會實質上已架空我國政府的運作。
此次服貿協議雙方代表近三年經六十二次會議完成,立法院與民間部門卻完全蒙在鼓裡,此種協商模式自然引起台灣社會強力反彈,顯示兩岸經合會的運作與台灣民主多元社會現實產生嚴重的脫節。


fuuk0101 wrote:
為何一定要開放第二類...(恕刪)

管他有無開放第二類電信
我現在的IPHONE是mic的
我桌上的ASUS電腦是mic的
我工作的東芝NB是mic的
好吧我抓的A片bt片源也是mic的
依之前華為在國際碰壁的經驗
我想中國要動手腳不用等你第二類電信
裡面早一堆
說不定淘寶本身就含一堆竊聽後門程式
所以擔心開放第二類電信?
真要監聽人家也早聽光了
魔鬼藏在細節裏! 一句利大於弊就可以裝做沒看見?
服貿協議是否有更多細節被隱藏了?

中國十幾億人,有幾多人的資金會超過20萬美元??

服貿協議會造成多少中國人來台定居? 幾千? 幾萬?

==========
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KBlogArticle.aspx?ID=4262&pnumber=5
迷思三:技術移民規定寬鬆,會使許多中國移民技術性常居於台灣?

鄭老師最擔心的莫過於「技術移民」的標準一開,會造成舉家移民的情況──這議題無關企業,而是關乎中國人到台灣的微型創業。以投資金額的標準看來,台灣的確是遠比美國、英國、加拿大與新加坡來得低;日本的金額限制雖然比我們寬鬆,但其他規定卻又比我們嚴格。台灣雖然設立人數上限,但卻沒有其他備審機制做為防火牆,未來衍生的麻煩可能會很大。

舉個例子,假設一對中國夫妻倆人要在台灣開餐廳,只要能成功向銀行貸款,20萬美金(即600萬新台幣)的投資規模可以說是相當容易達成。然而,假設是一家四口想舉家遷台,每增加一人就需要增加1500萬新台幣,四個人就要3600萬新台幣,這門檻對於人均GDP僅有6000美金的中國而言並不低,要光靠舉債達成的可能性也極低。

技術移民的關鍵在於如何確實吸引高技術人才進入台灣,高標準當然有助於降低管理難度,但標準太高也會確實降低技術人才進入台灣的意願。但另一個重要問題是:人才的標準是否應該由政府制定?特別是管理或者研發人才,我們是否真的有辦法設定基準,判斷這些企業要派到台灣的高階白領是否夠資格(Qualify)?假設這件事情不僅困難而且沒有意義,比較好的方式應該是直接規範進入廠商的條件,例如參考美國、新加坡等國的規範,設定舉債比例要低於某個程度、在台灣金融機構中的淨現金需高於某個程度之類。

台灣經濟成長低於中國,相對於中國並非易居之處,但自由的社會氛圍確實可能讓某些中國人趨之若鶩。若以過去幾年台灣房地產業宣稱中國人將在台灣大幅置產,結果中國人很擺明地對台灣房地產沒興趣而言,要事前預期想依靠技術移民到台灣居住者的人數多寡並非易事。暫且不提有多少中國人會借了600萬新台幣就來台灣,退場機制可能是更重要的事情。政府應該如何監督這些小型的服務店家,並在這些店家倒閉的時候將人遣送回中國。台灣一方面制定了很低的進入門檻,但另一方面又沒有設定退場機制,這兩者同時並立才是最糟糕的事情。
看了回文,發現實際上一般人根本也不是很清楚服貿有何影響?

也就是說,這個服貿沒有透明化,黑箱作業??

fuuk0101 wrote:
看了回文,發現實際上一般人根本也不是很清楚服貿有何影響?
也就是說,這個服貿沒有透明化,黑箱作業??

這種既專業又繁雜的東西,一般人為什麼要了解?有能力了解嗎?

照你的邏輯,台灣簽的每個合約都是黑箱!你應該全部反對吧!
你如果其他不反,光反服貿,原因是什麼?

逢中必反算是一種信仰,沒有對錯可言,就直接說出來嘛!
何必找一堆自打嘴巴的理由呢?

fuuk0101 wrote:
台灣經濟成長低於中國,相對於中國'並非易居之處,但自由的社會氛圍確實可能讓某些中國人趨之若鶩。...(恕刪)


本來就有退場機制,營業額不到標準就不會續發簽證,

自由社會的氛圍+「」+「」.....

「」代表台灣沒有,而其他國有的東西,

台灣別太自我感覺良好,要移民,對大陸而言,加拿大,美國,澳洲會是比較好的選擇。
fuuk0101 wrote:
為何服貿不可以退回重審? 等審查好,解除人民疑慮再通過?
為何服貿要採黑箱作業? 偷偷摸摸?
服貿利大於弊? 弊是誰進行評估? 大企業說得算? 中小企業無人知? 疑雲重重?

為何服貿要給中國管理人與專業技術人士可以無限期居留台灣?

為何一定要開放第二類電信?

逐條審查,國民黨獨大,無異於不用審查? 所以馬先生根本是在玩遊戲?


為什麼你不做好功課再批評?


kantinger wrote:
兩岸同屬wto 一個...(恕刪)



想太多,基本上他門就是認為我門是他門的一部分!!!

這樣何來"國際仲裁"??

自打嘴巴嗎???既然是家務事,就不會有國際仲裁!!!
fuuk0101 wrote:
魔鬼藏在細節裏! 一句利大於弊就可以裝做沒看見?
服貿協議是否有更多細節被隱藏了?

中國十幾億人,有幾多人的資金會超過20萬美元??

服貿協議會造成多少中國人來台定居? 幾千? 幾萬?



沒錯... 魔鬼藏在細節裏!

要過來的中國廠商必須要在特地帳戶存入20萬美元才能過來

後面還有一個但書, 就是廠商每年的營業額必須達1千萬或前三年平均達3千萬否則簽證則會失效

我想這個門檻夠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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