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ris16888 wrote:當然不是鼓吹大家去衝...(恕刪) 是的只是比喻與討論再加調侃沒人真的這麼做雖然目前在立法院的似乎就地合法(為什麼就地合法?是院長核可?這個部分我沒跟到哪位可以給我解惑?)但怎麼想還是怎麼覺得合法性有疑慮....PS:幫助社福團體我是很認真的認為比較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