擎天神 wrote:美國的民權運動,都是用違法的方式達成的,法律的秩序就是靠這些違法的運動建立。請看連結多看點美國歷史對你有好處 你去攻佔美國國會或白宮看看多看清其它國家對這樣佔領國家機關違法行為的處理方式,對你也有好處的因為民權運動很多違法,所以違法是對的? 那我們還要法治幹嘛? 看不爽都可以為民權違法了是這樣嗎?
擎天神 wrote:美國的民權運動,都是用違法的方式達成的,法律的秩序就是靠這些違法的運動建立。請看連結多看點美國歷史對你有好處 但是在美國,違法的運動在當下從來沒有被容許過,違法的運動一定要先接受法律的制裁,再來談是否有修法的必要法律的秩序從來都是靠國會建立,而不是街頭運動更何況,同性戀,婦女工作權,墮胎權,這些民權運動,又什麼時候靠非法運動在街頭上達成?黑人運動要爭的是他們的基本人權,這和服貿這種利益都還不是很清楚的項目,也說不上是歧視某些人種的法案,能相提併論嗎?
當然,違法的運動是會被法律制裁,這是一定的,街頭運動只是個開始,並非目的,最終還是要在議場內解決,但沒有街頭運動做開頭,是無法達成目的的,若只是喊喊叫叫,喊破喉嚨執政當局也懶得理會,甚至民意代表也可能懶得理會服貿如此牽涉廣泛的重大經濟協定,卻用這麼草率,不透明的方式強行闖關,人民經濟生存權沒有確切保障,連產業衝擊估算,產業補償方案皆付之闕如,就業與生存權利應該也是民權的一部分,人民為確實保障自身應有權益,反對強勢利益集團任意侵害其權利所發起的運動,是為民權運動
樓主,"州"議會,等於地方政府的議會,就好像高雄市政府,台北市政府或是某某區政府被抗議團體闖入一樣,而且你發的這篇故事中的州議會大廳本來就是容許一般大眾進入的(嚴格來說這些抗議民眾還是在許可進入的範圍內進行抗議)這跟這次我們大腸花學運闖入的是"國家議會"與"最高行政機關"根本沒有可比性,任何一個國家的國會或最高行政機關被這樣闖入佔據甚至破壞的話都會被視為將有可能發生"政變"來看待的而那個內華達的邦迪........一是有嚴重的種族歧視問題(這符合民主自由的精神嗎),再者他也是極端保守的無政府主義者(能視為美國一般大眾都會去做的正常行為嗎?),我也不知道舉這例子的人到底是要我們向他學習還是要以他為戒(合理判斷應該是要大家引以為戒而不是要向他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