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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案一審 旅長沈威志判刑6個月

打了白杉軍好大一巴掌~

異鄉苦工 wrote:
http://tw....(恕刪)

沒證據證明旅長故意殺人

如果這樣能判旅長殺人罪

那以後警員誤殺百姓,警政署長就可依殺人罪判刑了

正義該堅持,但不能理盲
一條人命六個月
台灣真是個殺人不用負責任的好所在
tracer1000 wrote:
沒證據證明旅長故意殺人

如果這樣能判


最多也就是妨害自由 行政疏失 過失致死而已
畢竟所有被關禁閉的都是做相同的操練 並沒有特別為難洪
所以也不能算是凌虐致死
接下來這個月大概就是吵司法不公,法院誰家開的之類~~
乾脆再上街頭弄大一點,廢除法院審判好了,
以後所有犯罪行為都一律改由"公民團體"集體審判好了~~~
賣國罪,親共罪應該是第一個先抓出來判死的...
這東西我已經講了好幾個月、

呼籲大家從理性的看這一件事、

還有人說我是工讀生。

白衫軍跟本師出無名!

悲憤家屬、理盲鄉民、噬血媒體的一個綜合體。
有一點法律常識跟法治觀念的人,
應該一開始就能判斷這些人的罪責,
而不是跟隨媒體起舞。

tracer1000 wrote:
沒證據證明旅長故意殺...(恕刪)

犯意犯意犯意犯意犯意犯意犯意犯意
犯意犯意犯意犯意犯意犯意犯意犯意
有人可以找到這群被告的犯罪意圖嗎?
robinking wrote:
感嘆~司法不公法官受...(恕刪)


法官也很為難啊,已紿盡力把無罪的硬是判刑,還被洪家狗幹;如果是一般刑事案件,早就幾乎都判無罪了
反正法官也知道 一堆人還是會上訴,旅長....,二審這些人該無罪的還是會無罪,當然一些窮士官請不起律師上訴的就只好吞下去了...

異鄉苦工 wrote:
http://tw....(恕刪)


其他人判6個月

我覺得還合理

戒護士竟然判這麼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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