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erkkk wrote:樓主想從 Mobile01 徵招有智慧的鄉民們,為國家貢獻智慧 可以指出是哪位嗎...?我印象中那群總是指出政府哪裡不對、企業哪裡不對的人,大部份也是過的不如意,他們的"智慧"連自己一個人都救不了,還希望救別人?
namieamruo wrote:任何力量向來都是團結比個人強,我相信"智慧"也包括在內 呵呵,偏偏智慧就不是,否則鴻海人數比蘋果多了不知幾倍了,還輪的到蘋果來設計Iphone ?當然,你堅持相信的話我也尊重,看看集合這些"智慧"之後,是會產生一部曠世鉅作,或者是得出同樣的結論:別人應該想辦法來照顧我
namieamruo wrote:相信網路的力量是可以超過政治和媒體,卻無人來整合這股力量。...(恕刪) 問題在於網路也是一個不可信的媒體因為網路最大特點就是可匿名且無約束力30公分的世界,誰會信啊....k.k2001 wrote:不過村里長是沒有薪水,一任4年以沒家累的22k年輕人要有120萬存款,有家累的得準備4年安家費200~300萬吧!...(恕刪) 雖說村里長為無給職,但他們有一筆"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每月4萬5可以說就是他們的薪水了
sun911 wrote:雖說村里長為無給職,但他們有一筆"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每月4萬5可以說就是他們的薪水了...(恕刪) "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是公款,千萬不可當薪水私用!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公款當成薪水在花,無異跟現在的政治人物一樣不是貪就是便宜行事,如此也談不上革新了!且搞不好不聽話惹毛某人,還會被檢舉或被調查,貪汙究辦!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20039第 7 條 村(里)長由鄉(鎮、市、區)公所編列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每村(里)每月新臺幣四萬五千元。前項事務補助費,係指文具費、郵電費、水電費及其他因公支出之費用。村(里)長因職務關係,得由鄉(鎮、市、區)公所編列預算,支應其健康檢查費、保險費,其最高標準比照鄉(鎮、市)民代表會代表。第一項及第三項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個人覺得村里長應爭取改為有給職,一個月3~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