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不知從何時開始,漸漸地失去理性討論的空間…從這個個案來說,若警方依法執勤查緝違規民眾,仍要被苛責甚苛以業務過失致死刑責。試問:那不是教導大家以後警方攔查,就視若無睹,反正警方也不敢追…若真如此,停下來乖乖接受攔查的,不是笨蛋,就是時間太多,跟警察畫畫虎爛好了…這個社會是我們想要的嗎?論者動輒以高官司法人員不敢辦,當然不排除有這些人的存在,但多數高官或權貴者逍遙法外,證據不足以可以動這些人,可能才是最大主因。「高官不敢辦…阿扁官夠大了吧,他現在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