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y2000a wrote:和 12年國教一樣明明一堆問題, 也沒有 更好確不知道堅持甚??要去做, 爽到承辦的公務人員,有考績。君不見,有的變副院長,和副局長?計程收費後,我繳費變多國庫收入變少遠通賺多(商人賺取合理利潤是OK的,但要把事情做好)有問題的是公務員。
蓋捷運比補貼公車系統多花幾百幾千億...罵不罵?假如政府表示換電子系統的主要目的是只要比以前省錢那的確是該罵可是...是這樣嗎?假如不是...為何要斷章取義單純挑一個維持成本較高理由來罵?而不是兩相比較優缺點利害權衡呢?嫌馬跑不快---罵嫌馬吃太多---罵光挑缺點這樣除了滿足個人發洩之外是有何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