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洛米168 wrote:一年才一億??高雄市...(恕刪) 1.大家都知道 日月光 是否還有 30年 / 甚至 5年...都是未知數...2.屆時 產業轉變後,,日月光缺錢 沒法捐 ...想也知道..政府一定同意 "緩捐"然後就一緩 再來個 30年..3.後代子孫 有辦法等 30年的 環境整治嗎......1年就可以讓 河川變色了...4.為什麼 高階主管的 黑心...除了公司須要負賠償責任外...這些高階主管 a. 為什麼不 殺頭負責...b. 為什麼不扣押 高階主管的個人海內外資產 來償付..(或許和公司賠償比較..是相對較少,但是別忘了公司的錢還要維持無辜的員工工作生計以及相關供應鏈的國內廠商生計)不知道 民代 有沒有感覺 要趕緊提案直接修法...而不是 丟給 經濟部/環保署 繼續無能又官僚的 無窮迴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