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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政鴻不甘願還是告了

陳為廷自爆丟鞋挨告? 劉政鴻:目無法紀無法認同

原文網址: 陳為廷自爆丟鞋挨告? 劉政鴻:目無法紀無法認同 | ETtoday地方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002/277188.htm#ixzz2gX9Efv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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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可能一開始還不知誰丟的,就想說算了吧,結果一聽到是陳OO丟的馬上變臉。
一香(箱)、兩香(箱)、三香(箱)、四香(箱)、五香(箱) (老闆聽了很爽一直搬) 老闆,我要張君雅五香海苔一包
這個世界真的變了

三十多年前讀書時

很怕跟職業學生不小心搞在一起

當年是很討厭這種不務正業的"學生"

自從這些當年的職業學生掌了大權後

當年被大家唾棄的,現在通通變成神了!

現在的高等教育

要告就告阿 廷哥一定不怕的

網友不必緊張
劉政鴻這號人物,我不以為然.
但是,陳姓學生對某人不滿,就用鞋子丟人,我也不以為然.

劉被鞋子丟中,聲明不追究...結果呢?,
丟鞋子的人洋洋得意,在網路與媒體上,到處宣揚,自以為了不起...

試問,如果換成任何人自己或是家人,被人丟了鞋子,想要善了,想要輕放,
遇到像陳姓學生這樣的人,還能當作沒事嗎?

絕大多數人都是普通人,有幾個人有膽子因為對某人不滿,用鞋子丟陌生人呢?
除非是身強體壯,能以一敵十的猛人.

明知道政務官與警察不會當場痛打他,又有學生的光環護身,非常勇敢.

如果有膽子對苗栗的飆車族丟鞋子,那才是真英雄,才真的令人敬佩.

陳同學又有機會把他在網路上說的那些話,向承辦法官與檢察官大大宣揚一下.
噗!

Katong wrote:
陳同學又有機會把他在網路上說的那些話,向承辦法官與檢察官大大宣揚一下.

依之前丟雞蛋抗議邏輯

明知道人家會告 為什麼要出來承認自己丟的呢?

選我選我選我選我選我選我
陳同學,可千萬別道歉求和解嘿!

這樣才能顯現出英雄的氣魄.
有學生光環,又沒有前科,最多是判幾個月,易科罰金而已,不會有大事的.

日後心裡也才有個底,下次要拿鞋子丟人之前,也知道要先準備多少錢來付罰金.
噗!

LanciaDelta wrote:
幾天前「能體諒,不會...(恕刪)



陳同學!我也想丟你鞋子耶!

你會告我嗎??
我也贊助他一天台南飯店住宿,隨他挑飯店 ....

vitesse wrote:
陳為廷有本事就來台南...(恕刪)

Katong wrote:
劉政鴻這號人物,我不以為然.
但是,陳姓學生對某人不滿,就用鞋子丟人,我也不以為然.
...(恕刪)

這種咖,日後從政也是國家的禍害
不是不告
馬先生為王金瓶開記者會這回怎不出面
不是苦民所苦還是選擇性睜眼

LanciaDelta wrote:
幾天前「能體諒,不會...(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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