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藤老鵰 wrote:不公布就可以盡量聽?那公司只要不公布,在廁所裝監視器好防止員工偷窺也很合理,是吧? 你要這樣吹毛求疵也沒錯但你公佈人家廁所隱私就是有罪這時跟安不安裝就沒關係了如果安裝在洗手間目的只是抓煙癮者不公開影像也是無罪但洗手間抓到在吸毒你能說吸毒合法嗎?也只能說安裝的位置不對有爭議而已只要不公開拿安裝的人有折嗎?
心靜如淨 wrote:如果安裝在洗手間目的只是抓煙癮者不公開影像也是無罪 為了抓人抽煙就在馬桶上方天花板裝監視器?不公開影像就可以??真是太聰明了,全台灣的醫院都該這麼搞.心靜如淨 wrote:如果安裝在洗手間目的只是抓煙癮者不公開影像也是無罪 這種話最好能說服法官,如果我在妳家臥房窗外架望遠鏡每天偷窺,理由是為了收集妳作奸犯科的証據,我說我沒公開影像啊,妳要是沒作虧心事沒偷窺我幹嘛怕我看妳,妳覺得誰會接受這種屁話?妳的世界裡是不是採取有罪推定觀啊?每個人都是潛在犯罪者,需要時時刻刻監控
這裡不光是指公務人員只是這個案件延伸出來的監聽氾濫的程度八大行業業者、代書....任何能扯上邊的有些人是很有警覺性的我說的是重點是並沒有任何單位任何機制來監督核發監聽票警界的確也如此跟檢察官混得好,申請搜索票監聽票輕而易舉...
a24976440 wrote:跟檢察官混得好,申請搜索票監聽票輕而易舉... 你觀念太舊了,要update啦,現在都是法官核發了,要混也是去和法官混法官說他們要獨立不受外力左右也沒錯啊,監督和介入只是一線之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