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rklich1021 wrote:今天大家義憤填膺但是哪天如果不幸的你我變成被告時能夠接受這樣未審先判、媒體公審的情況嗎?...(恕刪) 如果你選擇成為不公義之事的參與者,就應該知道可能會有這樣的一天~ 與其抱怨,先回想被你加害的人當時的感受~---
vistac wrote:如果一個人不會游泳你把他丟到海裡 他淹 門票自己買的,自己進到游泳池,剛好遇到爛救生員,死了說老闆謀殺!這才是這件事的邏輯吧!引用錯誤的法規跟程序上的疏失,沒什麼好說的國防部無論如何要負起全責,但在該單位內帶違規手機有可能要關禁閉應該是當時洪先生就已經知道,不然他的求救簡訊不會隻字未提他的錯不應該關禁閉,而且也的確有帶違禁品被關禁閉的人,那他為何還帶!警察抓到闖紅燈或許會放過你,但也不能說他開你法單就是他錯,我還是認為他的處分造成人死亡的機率真的不大,就是一連串的疏忽還有巧合所造成,硬要說那麼多故事,真的不要浪費時間,想看如何寫成劇本,揚名世界才不會浪費了大家的創造力!
Supa721 wrote:如果你選擇成為不公義...(恕刪) 一個做壞事的人,要為自己所做的壞事付上代價這點,小弟絕對認同但是這個結論的前提必須是「這個人真的有做壞事」怎麼確定這個人真的有做壞事?不就是要透過法律程序調查嗎?在調查還沒確定結果前,連到底是不是真的有做壞事都不知道就要付上代價?這個邏輯相信閣下您也不能接受吧?今天軍檢起訴了十八個人,僅花了21天在沒有審判前,閣下真的認為這當中都不會有錯誤的情況?江國慶案不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當時全國不是一樣民意沸騰結果呢?
黃觀 wrote:最近的新聞沸沸揚揚,...(恕刪) 整個事件走到現在,已經只剩下情緒問題了,真相已經不重要了!不會有真相的 ....因為,真相若是對洪家很不堪,洪家會接受嗎?真相若是不符媒體、名嘴、熱心民眾的期待,他們會接受嗎?那還有什麼真相可言?!從謀殺、殺人滅口、滅證等等懷疑,一路發展下來,不管軍檢、桃檢怎麼查,還不是一樣,不信就是不信 ...個人看法,洪家現在只是情緒宣洩而已,真相只是他們不願承認、面對而已,畢竟死了親人,這時後要他們面對,也是強人所難。明天的園遊會,要的是洪家的真相?還是軍中制度的改革?個人看了幾次的談話節目,看起來也只是要藉洪案促使軍中的改革,洪家想追的真相呢?先前所懷疑的黑幕、陰謀呢?都不是重點了!顯然,洪員的死,真相已經在那邊了,只是沒人要面對,至於洪員與幾位軍士官的嫌隙、積怨導致他被關禁閉,也就是那樣了,那軍士官怎麼說的辯詞 ( 如:洪員囂張 ),也不重要了,反正可以確定的就是有嫌隙,逮到機會整他而已。只是出了狀況,洪員死了,就這樣而已。所以,後來的討論,只是追行政程序上的問題,然後有蓋章的都有責任,不就是這樣!
wirklich1021 wrote:一個做壞事的人,要為...(恕刪) Double Standards~依你的邏輯,媒體有什麼錯? 它在法律上犯了什麼? 它經過你所謂的司法程序了嗎? 但你不是已經判斷媒體造成被告人權利受損、付上代價了嗎? ---
joe1232027 wrote:門票自己買的,自己進到游泳池,剛好遇到爛救生員,死了說老闆謀殺!這才是這件事的邏輯吧!...(恕刪) 英國那特種部隊考試死人那才適合你所說的門票自己買的邏輯洪員恰是我說的邏輯體檢報告說他不適合他自已也不想進去但就是一連串的有意的違法行政程序將他丟進去了不小心死了卻說"業務疏失"就像我舉的例子教練判定這個人不會游泳當事人也說自已不會游泳可是其他人卻決定把他丟進海裡其實只是想教訓死者讓他吃幾口水結果這個人卻溺水死了有多少人可以接受這個叫做"業務疏失"?有多少人覺得這個叫做謀殺?今天如果鄉民能說出他們認為的真像是什麼要求檢察官、法官怎麼判那才真的是未審先判但無論洪家還是鄉民大部份質疑的是"証據"這些可笑的"証據"沒錯桃檢介入太晚所有可以証明真象的証據都不見了這個案子不會有水落石出的一天但為了讓軍隊透明化訓練合理化其實這時候應該做的是擴大追究証據為什麼會不見擴大懲處範圍才可以避免下一次的悲劇也才可建立軍檢的專業與權威而不是像現在這樣急著黑死者~
vistac wrote:英國那特種部隊考試死...(恕刪) 你的意思是當兵只要把自己胖到98.5公斤....再白目擺爛....也沒人敢操你動你嗎???現在媒體在挖軍方的問題.....接下來就開始挖洪過去一年在軍中的情況作為....我也可以保證...後者可能會比前者更讓家屬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