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是個人抒發的一種管道!我想那是個人的自由吧!說真的你是什麼身份要別人刪除自己的留言啊?什麼時候臉書變成公共論壇了?還有你沒有經過當事人同意就po在01這種公開的網站,適不適法我不知道,但如果不適法,如果是我我肯定會告的!
jerrygong wrote:這幾天洪仲丘案的新聞...(恕刪) 我堂哥最近工安意外觸電從四樓半跌到三樓頸椎受傷嚴重,進ICU.....幸好遇到不錯的醫生,開刀從上午十一點開到晚上十點馬拉松式的開刀(醫生根本是鐵打的身體啊),目前癒後還不錯其實醫生這行業也很辛苦的,抱抱怨沒啥!!
jerrygong wrote:職業不分貴賤,他的病人難搞,關酒店小姐什麼事?很多從事酒店的小姐也是逼不得已,失婚後家境不好得獨立撫養小孩。。。 說實在的 我覺得酒家女蠻賤的不要幻想 酒家女對你有真感情 她們只對金錢有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