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聽到\看到他拆完人家房子後洋洋得意的嘴臉才叫人受不了劉政鴻表示,原本計畫二十二日執行拆除,得知反拆聲援團體北上陳情才提早動手,還說這是:「老天爺賜給的機會。」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表示,尊重地方政府職權。______________這是劉先生對天賜良機的解釋
fe1icitas wrote:文林苑的事,絕對不可...(恕刪) 文林苑都違憲了,為甚麼不能國賠?釋字709都說要確保利害關係人知悉相關資訊及適時陳述意見之機會請問劉縣長有開公聽會並通知先關利害關係人嗎?有給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嗎?結果都沒有阿,這樣的開發案合法嗎?什麼土匪政府
lf2andy wrote:文林苑都違憲了,為甚麼不能國賠?釋字709都說要確保利害關係人知悉相關資訊及適時陳述意見之機會請問劉縣長有開公聽會並通知先關利害關係人嗎?有給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嗎?結果都沒有阿,這樣的開發案合法嗎?什麼土匪政府 文林苑違憲?我的天呀,該不會有人真的會以為文林苑整個狀況是下面這樣吧? 都更條例第19條第3項違憲 → 都更條例全部違憲 → 文林苑案無效 → 王家需原地重建你可知道在多數決的部分,大法官直接掛保證王家要被拆嗎?你又可知道行政行為只要補行聽證/公聽程序,瑕疵就會消滅嗎?還有啊,就不說你連釋709講的是公聽會還是聽證會都不知道這事情了苗栗大埔的事情,適用的法條是被釋709宣告違憲的都更條例第19條第3項嗎?張飛打岳飛,諸葛亮打豬哥亮,形容的就是你現在這樣的狀況偷偷問一下,你有看過釋709的解釋文和理由書嗎? 還是只看了報紙?
yhchao wrote:=========目前全台有多少的科技園區土地是閒置的?...(恕刪) 大埔那地方我前不久才經過,廠房是又新又漂亮,路又好開……因為都沒商進駐廠房當然新因為路上都沒車當好好開…一片死寂雖然我贊成都更,但不是這樣亂搞,說來說去不就是個"貪"字。
fe1icitas wrote:文林苑違憲?我的天呀...(恕刪) 我可沒說這麼多,不用幫我補充啊都市更新條例第十條一、二項,第十九條第二項違憲→文林苑案不符合正當程序,應當違法→王家得依違法的行政處分提起行政訴訟,對其損害請求賠償都更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項沒有違憲,所以王家當然可以拆。但是王家可以單就這個不符合正當程序的行政處分申請國賠的。聽證會那部分記錯了,感謝指證還有都市規劃法理雖然沒有聽證的程序,但根據釋字709的理由書都更需要確保利害關係人適時向主管機關陳述意見、知悉相關資訊而且主管機關要以公開方式舉辦聽證,使利害關係人得到場以言詞為意見之陳述及論辯都市更新條例都如此規定了,那麼都市規劃法有符合正當行政程序嗎?竹南科學園區案合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