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75 wrote:1.沒越界。台灣的越界是指領海,如果是這樣,全世界的漁場都是台灣的了。...(恕刪) 你可能忘了還有所謂的經濟海域,台灣(or其他國家)的漁場範圍當然須在他國的領海和鄰接的經濟海域外,在我們自己的經濟海域捕魚也沒進入菲國12海浬內何來越界之說了,如果你站在菲人的角度看當然就另當別論了?經濟海域重疊又不談漁業協議,只好看誰的拳頭比較硬囉。
greenlove wrote:經濟海域重疊又不談漁業協議,只好看誰的拳頭比較硬囉。...(恕刪) 就在一片"沒有越界"的標題 洗腦下。 配合以上文字說明。然後 台灣人 就接受了。 完完全全、毫無懷疑的、絕大大多數的接受了。估計台灣也不到百分之一的人懷疑,這個20度界線這樣妥當嗎?量量雙方經濟海域長度,比下圖還要過份不少,至少男方還要高個10公分。不說中間的島嶼,光台灣本島比呂宋島,就不到歐尼爾的膝蓋。奥尼尔身高2.16米,女友身高不到1.6米,身高差距将近60厘米當然,就是20度緯度離菲律賓島如此近,台灣民眾還是沒有懷疑過。頂多就是拿中業島來說嘴。 要知道 菲國敢訴諸國際法庭,就是佔得住腳,菲國的歷史、文學,風俗、地理。要扯上這些島,絕對材料比 中國 多太多了。像釣魚台 日本都有魚工廠,有日本人住。中國還能硬扯,那也沒辦法。
說真的,現在漁權問題那麼夯,多瞭解一下劃界問題也不錯,除了增加知識,也比較不會作出錯誤推論,在那以管窺天!海域劃界「衡平原則」2009-09-16【中時電子報/整理】就釣魚台海域的劃界問題,我國主張「衡平原則」,即是依照沿海國的自然與人文因素,依其實際需要做劃界。自然因素包括島嶼存在的影響,自然延伸的原則,及其他地理因素;人文因素則包括經濟考量、歷史性權利、國家行為、國防安全及航行利益等。目前「衡平原則」仍是一發展中的劃界方式,許多新因素仍不斷被提出,亦因時代與科技的進?,「衡平原則」一旦成熟,將更具實用性與周延性。1999年瑞典與挪威之間的Grisbadama劃界案即是「衡平原則」的成功首例。由於「衡平原則」較符合實際需要,至今已成海洋劃界的主流,但目前海洋法公約及日內瓦公約仍傾向以「等距原則」為主,而日方主張的「中間線原則」即是依據「等距原則」而成立。在看看釣魚台的台日漁業協議,這又是根據甚麼原則?我方可作業漁場,多出那麼大一塊!
殺人的原則呢?狡辯的原則呢?還是面子的原則最重要 這是什麼文化知錯能改 善莫大焉 知錯不改呢?本來只是幾個小兵 看到肥羊 打劫殺外國人的事官兵當強盜 軍紀不嚴結果死要面子 硬要栽贓 搞的官官相互 全國下不了台誠實才是道歉的王道
wen75 wrote:就在一片"沒有越界"...(恕刪) ”就在一片"沒有越界"的標題 洗腦下。”航海記錄資料都出來了,你還想怎樣?菲律賓的呢?拿出來再說。”估計台灣也不到百分之一的人懷疑,這個20度界線這樣妥當嗎?”你做過民調呢?何來的數據?”奥尼尔身高2.16米,女友身高不到1.6米,身高差距将近60厘米”歐尼爾:菲律賓殺人,干我跟我馬子的身高屁事啊!!後面一些屁話,也懶得回你了。你一直把焦點放在”邊界”的問題,就算真的有越界就可以開槍殺人?重點是殺死人了,你懂嗎?要一句官方正式的道歉,跟懲兇是剛好而已。真的懷懝你是菲仔,因為一直在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