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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宗憲醉毆 男大生告到底


阿公鐵蛋 wrote:
不對整件事評論



有時候啊...

不懂有些大學生或高中生之類的

明明都坐在小圓桌、大家面對面

為何說話.....都要用喊的呢...(恕刪)


現在很多在學學生都是如此
好像非要引人注目不可似的
行為舉止...唉
一方是一個是23歲的年輕人與另兩位年輕的友人, 另一方是個頭矮小/50多歲的老藝人

身為一個旁觀的第三者,我很難想像這位50多歲/個頭矮小的老人會是佔優勢的一方.

看了這位年輕人上電視受訪的畫面與談話內容,只覺得好像天真的像個小學生.
他以為提告這樣容易,他是穩贏的,100%沒事.

老藝人明說了,烏龍一樁,雙方都沒有大傷,就算了,對方(男大生)如果提告,他也會反告.

這為男大生說要提告. 不懂法律的人也知道,
最後就是雙方互毆,雙方都有傷,各打50大板. 因為都是小傷,雙方無前科,各判幾個月,
易科罰金, 雙方都背上傷害罪的前科.
老藝人已50多歲, 豪無影響,照常過以前的生活.
年輕人背上了一條傷害罪的前科,恐怕連22K的工作都沒份.

話說回來,讀大學的進修部不是只是修學分,沒有學籍,不能算是真正的學生吧?
最終如果沒能通過入學考,學分也是白修的,不是嗎?
應該算是一般社會人士,不是大學生吧?


Katong wrote:
一方是一個是23歲的...(恕刪)

進修部不等於學分班~~~像台北大學 ,輔仁 ,文化這些學校的夜間進修部的學生一樣可以拿到學士文憑,至於有前科是否就一定沒出路則倒不見得都是如此 ... 只要你有一些獄友有一點人脈或是以前累積的 還是可以找到30K以上的工作因為我朋友就是降 而本新聞中這位男大生父親有辦法一次請七個律師 想必其人脈也不容小覷~~~
這種小事,吳天亡應該不怕被告吧
更何況對方只是個小鬼....
對方可是吳宗憲,當然要趁機海撈一筆.....

wolfpeter wrote:
進修部不等於學分班~...(恕刪)


能在演藝圈走跳那麼久
會被一個小屁孩請7個律師,嚇到
我也不太信...
凌晨五點還在外走跳的「大學生」
恐怕也不是單純的「大學生」吧!

媒體只報一面之詞
我不相信事情有這麼簡單!

mobile01cat1 wrote:
凌晨五點還在外走跳的...(恕刪)


這你就錯了 現在去夜店夜遊的呆學生那麼多~~~五點去吃個東西真的不稀奇啦
orange322 wrote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feb/9/today-so1.htm


陳生下嘴唇撕裂傷縫4針。(記者錢利忠攝)

陳姓男大生手拿驗傷單,告吳宗憲、楊謹華涉傷害

〔記者錢利忠、嚴心妤、張釔泠、封以恩、魏怡嘉/台北報導〕吳宗憲與楊謹華等4名藝人,昨晨續攤到台北市知名「陳家涼麵」用餐時,吳宗憲拳毆陳姓大學生的臉,使他滿口鮮血,下唇縫了4針,陳生告吳傷害、恐嚇,楊謹華因交代陳生「別把事情鬧大,趕快離開」而被告涉嫌恐嚇。

陳生嘴縫4針告傷害

輔仁大學進修部商管系二年級的陳生(23歲)說,昨晨5點10分,他和友人共3男2女,到台北市南京東路5段「陳家涼麵」,剛點完餐,同伴一對情侶卻因細故而大吵。

5點半,吳宗憲滿臉通紅走進店裡,楊謹華、蕭亞軒、柯震東也進來,另有4名狀似工作人員同行,店外停著凱迪拉克豪華休旅車,8人分成2桌,吳宗憲坐在最裡面的小桌,與鄰桌的陳生相隔3個座位,吳宗憲開玩笑對他們說「這麼大聲幹嘛?」得知情侶吵架,當起和事老,將小兩口拉到店外,請他們自我介紹,再以感情專家姿態調解。

陳生批蕭柯吃麵不理

5分鐘後,陳生等5人用餐完畢走出店門買單,因不好意思先前吵到吳宗憲等人,於是順便幫對方買單,因有人忘了拿包包和水果,4人走回店裡,又與吳宗憲聊起來,在店外抽菸的陳生等得不耐煩,進店催促「走了啦,不然就換我發脾氣了。」

楊謹華︰別把事情鬧大

陳生說「吳宗憲以為我在說他,勒住我脖子走出店門」,吳還說「小癟三,你不要跑,你過來」,冷不防揮右拳,朝陳生臉部正面重擊,他眼前一黑,痛得向後倒地,友人拉開吳宗憲後和吳肢體衝突,當時兩方都有人勸架,陳生吐掉滿嘴鮮血,走進店內拿衛生紙擦拭,蕭亞軒、柯震東安靜地吃麵,並好奇外頭發生何事,楊謹華對他冷冷地說「別把事情鬧大,趕快離開現場」, 陳生不滿楊謹華,「我是受害人,為什麼叫我趕快離開,不要把事情鬧大?」昨早11點多,陳生持驗傷單提告,松山分局將在過年後約談在場藝人。

吳宗憲︰打1拳挨5拳

吳宗憲昨回應,吃涼麵時店內大學生好像在談論他,他半開玩笑說「講話比較大聲喔」,後來大學生結帳時依稀又在討論他們,他走出去了解情形,還想「會不會是狗仔?」後因爭執推擠,他打對方一拳,也挨打5拳,他鼻樑、下巴受傷流血,後來才知對方在討論要不要幫他買單;對於挨告,吳說「希望他們撤告,若要告,我也準備驗傷單提告」,吳承認第一攤去KTV有小酌幾杯。

陳父找7律師打官司

陳姓男大生回應「吳宗憲揮拳傷人,我沒還手,絕不撤告」,並指與吳互毆的是友人,「是吳宗憲與我朋友之間的事,我不想管」,而陳父已找7名律師打官司。
柯震東昨透過經紀人表示,事發時,同行人員勸其他藝人留在店內,蕭亞軒的經紀人蔣承縉說「當時憲哥人在外面,所以不清楚狀況」;據悉,吳宗憲、楊謹華、蕭亞軒、柯震東等4人,是受「石牌高爾夫球場」千金楊秀容生日邀約去KTV唱歌後,昨晨續攤到陳家涼麵。

吳宗憲爭議事件錄

2000年8月 ►遭踢爆和張葳葳已婚10年,兩人育有3女1子。

2004年5月 ►酒駕載3辣妹被攔檢,不但拒絕酒測,還嘻皮笑臉嗆員警。

2005年4月 ►遭數名彪形大漢痛毆,頭部縫9針,外傳與他揶揄大哥的女人有關。

2006年12月 ►旗下公司逃漏稅,3度抗稅敗訴,判繳1080萬元。

2012年3月 ►涉「聯明科技」掏空案被起訴。

這些藝人品行有問題,打人就是不對~
但是楊謹華因一句(別把事情鬧大,趕快離開)被告,恐怕不容易成立
因為這句話可解釋成恐嚇,也可以解釋成好意。
看在楊謹華那麼漂亮份上,算了吧~

...(恕刪)


還好不是遇到平偉

你在大聲什麼啦?

orange322 wrote:
http://www...
在店外抽菸的陳生等得不耐煩,進店催促「走了啦,不然就換我發脾氣了。」

陳父找7律師打官司
(恕刪)


一找就7個律師難怪說話這麼嗆

跟李宗瑞一樣老爸有錢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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