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fa20070128 wrote:
你想說甚麼何不直說?
故意明知故問,引導別人幫你答...有夠明顯的。
...(恕刪)
就是不確定呀!不能提問嗎?
實事求是!
印象中國稅局員工應該是公務員,不過領績效獎金這樣的行為,並不是我印象中鄉鎮區公所有的...今年編列 1億6仟萬查稅獎金耶!
依前幾樓的回覆加上自己上網查資料,國稅局員工是公務員,每年努力工作捉逃漏稅,所以每人每年可以拿6~20萬的績效獎金,因為有認真工作,為國庫增加收入!
看似好像有道理,依這樣的邏輯來推論,那國營企業 中央銀行應該要每人每年發 1億的績效獎金才對,因為中央銀行每年的績效超好,每年為國庫賺進 2000多億,而且這些是扣除了員工薪資、福利等營業費用的數字,因為國營企業 中央銀行有自己的財報。
反觀國稅局員工呢!?
1、所領的薪資是全國納稅人的錢,也就是國庫的錢;
2、所領的獎金是其他單位所沒有領的,其他如行政區公所的績效就不好嗎?
3、這些「國稅局收入」理當直接納入國庫,取出部份(每人6~20萬)並不合法,沒有任何一條法或命令說這樣做可以。
以上是依前幾樓的回覆,加上自己上網查資料 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