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勞基法年久未修. 基本工資無法反映實際需求
是資方無視勞基法規定. 例如把違法責任制習以為常
是政府傾向財團的諸多優惠和補貼措施. 用地用水用電. 外勞政策. 租稅優惠等等
因為大家都不正常. 軍公教和國營事業正常照顧他們的員工. 反而要被罵
砍軍公教. 不會改善上面這些條件
砍軍公教. 砍國營事業
只會讓財團老闆以後更名正言順. 比照公家單位. 繼續調低待遇福利條件
勞工大家一起拉低一起死. 得利的只有資本階級
TimSmith wrote:
政府沒錢了,抗議有啥
難道去負債來發獎金?...(恕刪)
是這樣沒錯
什麼腰斬?
國營事業負債累累還可以領
徐董說都負債還再發獎金?
套句徐董說的話
我們公職人員都被寵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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