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dunmmy2002 wrote:
庾澄慶(哈林)前晚在台北市府跨年場表演,他台上說:「今天有誰一對一對來的?我要看一男一女,不要給我看2個男的或2個女的怎麼樣。」遭讀者抗議他歧視同志,認為他應該道歉,跟阿妹支持同志比起來,哈林的言論,令現場民眾都很傻眼。
其實這個問題不應該窄化到只有個別同志私人的感受而已,來跨年的不只有大人,應該有國中生、國小小朋友,難保他們不會解讀成: 連偶像都帶頭嘲笑同性戀了,看來同性戀真的不好, 同性戀果然是"不正常"、"變態"偶像都可以嘲笑同性戀,我為什麼不可以?
這個問題的嚴重性就在於如果沒人挺身去遏止名人輕率排斥同性戀的言行,還以為他這樣無關痛癢,同性戀者不應該自己對號入坐,這樣的認知其實是有問題的,你覺得同性戀的人, 甚至是同性戀的孩子都該被接受這樣"磨練"嗎?就此事件,哈林應該自己出面跟社會大眾道歉,而非推經記人擋箭,做為公眾人物他理當如此,假設當天蔡康永有到現場,哈林肯定不敢此話脫口而出吧,設身處地去想廣大同志們的感受、同志們的未來和群體價值, 並停止用異性戀的心態來教育同性戀才是。
每個人都有合理喜愛或厭惡的事物
他不想要這種組合上台,很奇怪嗎?
我也不反對同性戀行為
但是,要我跟同性戀靠近說話,我也會比較有芥蒂
這只是我身體本能的反應
就像你們認知同性應該跟同性在一起
要你們去跟異姓上床,你們會非常反感
反之,我們也會有同樣的反應
想像男男或女女親熱的畫面,我們也會反感
憑什麼你的認知就這麼神聖
而我的認知就需要被掛上歧視標籤?
我並沒有惡意批判同性戀行為
但是,為什麼我一定要願意接受,或親近這些族群?
當然,哈林本身身為公眾人物
並不應該這麼恣意的表示自我想法
但是,站在人類有選擇的權利
如果他真的對接近同性戀有所反感
我真的覺得,我們應該尊重他的選擇
社會本就有一些行為或族群是小眾
畢竟多數人的觀感是先天性的
如果沒有先天變化或後天影響
多數的人類都是同性相赤,異性相吸
你為了少數權益,硬要多數人改變先天的感官
這樣難道就不自私?
舉個例子
如果有個男生非常喜歡穿女裝
他很刻意去親近人群,叫大家不准排斥他
但是他的形象跟行為,並非是平常人的舉動
我們可以不去排斥這些人
可是,要人人都願意親近他們,實在很困難吧?
事實上,我當然知道同性戀不會穿女裝
我只是拿穿女裝這件事情來舉例
雖然,每個人的穿著都是個人自由
男人要穿裙子還是絲襪上街,沒人管得著
但是,這在性別形象上,是有違多數人認知的常理
多數的人類會產生違何感甚至反感,不難理解吧?
同上所述,我並不反對同性戀
我覺得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選擇權
我真摯的祝福,每個人都能得到自己的真愛
同性也好,異姓也好,都有追求幸福的資格
但是,如果要所有人看到他們,都能面不改色,怡然自得
任何顯露出的排斥或反感,都要被同性戀解讀成歧視的話
我覺得就有點超過了.
也引用樓主您最後一句話
"停止用異性戀的心態來教育同性戀"
是否,我們將立場相反
"停止用同性戀的心態來教育異性戀"
人類有感官的自由,情緒表達的自由
你順從著自己的感官,接近同性,長相廝守
我順從著自己的感官,遠離同性,依循傳統
我們並不用爭鋒相對,惡言相向
但是,我們也不必互相欣賞
並非少數份子都是弱勢份子
我們都有各自的性向需求
只是對彼此的性向認知不同
有排斥,有反感
但是,我相信,很多人對同性戀並沒有歧視
他們只是生理或心理,還無法自然接受
我們尊重同性戀的生理需求,性向需求
也請同性戀,多給異性戀一點諒解與時間
別一點抗拒就扣給我們歧視的帽子
也祝大家都能擇其所愛,幸福美滿.
仇恨只會令人厄運纏身,而那些獲得幸福的人,往往更懂得口出善語,對他人衷心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