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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生前苦苦哀求,死刑犯可曾憐憫?

廢死前,至少要真的有"無期徒刑"!!

不是那種20年就可以出來的無期!!

若無法做到真的無期徒刑!!那群人留著也是禍害!!

在同意廢死之前,請先立法通過無期鞭刑
每天吃飯睡前執行,鞭過才能用餐,鞭過才能就寢

受害者或其家屬得在任何時候皆可親臨觀刑或是親自執行鞭刑

直到受害者或受害者家屬願意原諒之前,人犯不得假釋減刑或免刑
靈異大王 wrote:
我也同意這些人真的蠻...(恕刪)


每每支持廢死的人員總會提到冤獄

以2014年來說,對!或許還有可能會有冤獄但都是輕罪

真正大案(有機會死刑的那種),很多眼睛都在看 (你認為媽媽嘴謝依涵是冤獄?)

根本沒機會有什麼冤獄

以現在時間來說在臺灣判到死刑定讞的,絕對不冤(幾十年前就莫再提)
(江國慶是黑箱國防部的軍審,也不能算數)

有疑慮的,根本不會被判到定讞不得上訴(如:蘇建和案)

不要再提冤獄了

如果因為破案壓力就會找人當替死鬼

那劉邦友、彭婉如、尹清楓怎麼都沒破案?


說到坐牢比較受罪?很可惜,我寧願坐牢

有吃有住

很多死刑犯,都寧願坐牢

很少數人想法奇怪的,那也與社會大眾不相干....



如果不死刑,那上樓說的無限鞭刑確實可以考慮

忘了說,還要加上重勞動,不補貼監獄要花的錢也說不過去,不然沒飯吃

當然,鞭還是照鞭

z759134628 wrote:
真正大案(有機會死刑的那種),很多眼睛都在看 (你認為媽媽嘴謝依涵是冤獄?)

根本沒機會有什麼冤獄

不認同~因為現在的媒體太嗜血~
很多東西甚至根本就是媒體為了收視率而編出來的~
所以不太能認同現在有『太多人』關注下的案件,不見得不是冤獄~
就如你舉例的媽媽嘴~其實我打死不相信只有謝一個人殺兩人,只是證據不足~
甚至我至今都不排除,其他人犯案,謝只是共犯甚至從犯的可能性~

z759134628 wrote:
以現在時間來說在臺灣判到死刑定讞的,絕對不冤


這倒是~
以現在的法官對判死刑的『謹慎』,
幾乎都是罪證確鑿的才會判死刑!
揚州鶴背騎來慣 wrote:
不認同~因為現在的媒...(恕刪)


媽媽嘴這個案件

媒體再嗜血也沒用,警方有什麼證據就只能辦到哪

那時候很多媒體也說不可能只有謝一個人犯案

但是共犯什麼的,沒切確證據也辦不了

從犯有點太誇張,主犯一定會有蛛絲馬跡
(就算被慫恿,那也是共犯而非從犯,謝一樣是正犯)

就算真有共犯,沒證據之下,警察也不敢硬來


也就是說,臺灣現在有可能「放過」

但是要「錯殺」的機會趨近於零

老實說這案子也還沒定讞,只要有任何證據有疑慮

謝都不太可能死刑定讞.....


老實說我個人認為,雲林國中小妹妹姦殺案都沒判死了(那個是假釋再犯喔!)

謝這個判死定讞的機率應該不大....也很可能判無期...關個30年放出來




老實說死刑真的是最後防線,若非不得已,現在很多法官都不願意這樣判!

特別是判到定讞,現在真的定讞基本都不會有什麼錯殺的問題。

kelvenhuang wrote:
終於又有6個死刑犯伏...(恕刪)


至少台灣不會看到殺人魔在獄中要求PS2更換成PS3的荒謬行徑

kelvenhuang wrote:
終於又有6個死刑犯伏法
留下55+N個死刑犯尚待執行槍決
國外的人權團體也好
國內的廢死聯盟也好
在為這些罪大惡極(大多是社會犯,現在很少有政治犯入獄)、罪無可逭的死刑犯伸張生命權時
可曾靜下心來想過
當被害人生前苦苦哀求其生命權時,這些死刑犯可曾憐憫?

這次伏法的曾思儒
殺害其同校女老師
這位女老師是我高中同屆同學
完成學業後到高中任教
花樣年華
人生才正要展開時
被曾思儒冷血殺害

女老師死前
苦苦哀求曾思儒饒她一命
但曾思儒沒有理會
用各種物品(包括電磁爐、瓦斯桶等)重擊女老師頭部
致家長認屍也難辨面容

此案發生於十年前
民國95年判曾思儒死刑定讞
直到昨天才槍決
雖足以告慰女老師家兩老
但女老師的人生早已無法重來

此為一例
每個被法院判決死刑的死刑犯
身上都揹負一至多條人命
如果說死刑犯有生命權
且有這麼多假人權之名的團體在聲援
那我請問

這些驟逝的生命,又有誰在聲援

在大家討論死刑犯的生命權同時
為何不思考「因果」關係

死刑犯不殺人,會被判死刑嗎?

不要再陷入死刑執行與否的迷思中

任意奪去他人生命權的人,沒有資格享有平等的生命權
這是因果,這是法治,這是社會價值,這是被害家屬無可奈何的請求


不施霹靂手段,難顯菩薩心腸~
無爭議的人早點讓他們完納劫數吧~
靈異大王 wrote:
我也同意這些人真的蠻混蛋的,但就連日本今年都有警察為了業積讓人背黑鍋而已的新聞,您真得覺得這個朝庭跟補快完美無暇,完全不會有人吃案或偷塞人嗎,反正改天事發它們也退休了,頂多國賠嘛...(恕刪)


誤判是支持廢死的人最常拿來說嘴的理由之一~

延伸而論不外乎:

判無期拘禁,如果真的是誤判,至少還有可以還給蒙受不白之冤的人一個自由的機會;而執行死刑,哪天發現誤判了,人都已經槍決了,又怎麼能還給受冤枉者一個公道?


看似有理,實則謬誤到無以復加~


舉廢死團體很愛講的江國慶案為例~

江國慶會死,直接原因當然是因為死刑的執行~

但是間接原因難道不是草率輕忽的辦案方式所導致的?

即便江國慶當時判處的是無期徒刑,關到現在終於真相大白,司法還給他一個公道放他自由~

請問廢死團體們,一個好好的人無辜被關了這麼多年,即便重獲自由了,他還能有啥實際的作為?!

而因為敷衍塞責的辦案方式所損失的人生黃金時間跟名譽,又要算誰的?!

國賠?

為啥這樣的事情要全國人民的納稅錢來賠?!


該改進的,難道不是真正落實那些漫不經心低劣粗糙的辦案手法嗎?

因為怕辦案失誤槍決掉不該槍決的人所以廢死;但是怕辦案失誤卻不針對辦案失誤作改進?這樣的思維真的很可笑~


誤判死刑槍決算冤獄;誤判無期浪費人家大好青春就不算冤獄?!~
Yu Tina wrote:
我也同意廢死
廢死聯盟都想到死刑犯有人權
有活下去的權利
那被他們害死的被害者人權又有誰給他們了
而且他們入獄後餐費誰出啊
還是用我們納稅的錢付的
有意義嗎?
免費替沒人性的繳費一切餐費,甚至健保費


你確定你同意廢死?!~

怎麼第一句話跟後頭說的完全八竿子打不着呀?!~
Shuuta wrote:
誤判是支持廢死的人最常拿來說嘴的理由之一~(恕刪)


遏止犯罪也是支持死刑最常拿來說嘴的理由之一

在死刑仍然存在的今天,依然看的到媽媽嘴、醃頭案、女學生姦殺案

這些犯罪者難道有被強大的死刑遏止住嗎?

說到底大部分人對死刑的概念都還是一種報復性心理

"因為你殺害我親屬所以我要找一群執法者殺了你" 跟

"因為你要跟我分手,所以我要殺了你"

兩者間說真的沒什麼不同

所造成的結果就是死一堆人,這世界也沒更美好

或許你們最愛講家屬的心裡會因為死刑的執行受到補償

用殺一個人去平復受傷的心很簡單,就跟去殺掉要跟你分手的人來平復自己的心一樣簡單

但就像我們常說的

有更好的選擇

現在談論死刑存廢根本還太早

因我認為台灣民眾的心智普遍來說還處在未開化及愚昧無知階段

就如同回到清朝時代去問老百姓說你覺得廢除皇帝世襲制度如何

當台灣人聰明到懂得去思考而不是依靠動物本能的時候,就可以來談談制度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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