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那個媽媽還是把小孩送回育幼院吧= =不要為了多拿一千三的兒童津貼害到自己的親生骨肉小孩子根本不懂什麼叫沒錢的生活她只知道想交朋友如果跟她說 這樣被請的同學知道這是偷來的 會很不高興她才會知道這叫偏差行為媽媽那種說法 小女孩長大只會把拿到錢當作終極目標而女孩子賣淫出賣色相是最快拿到錢的方式
guareian wrote:她才八歲阿!!!!!...(恕刪) 她不是初犯喔 累犯捏表示那個小女孩已經養成習慣了更可怕的事身為人母卻沒教導好小孩子不可偷竊觀念更該告!!不過告八歲小孩真的小題大作她的監護人是媽媽我覺得媽媽要扛起一切
glasscar000 wrote:不過告八歲小孩真的小題大作她的監護人是媽媽我覺得媽媽要扛起一切 8歲算少年?? 應該算是兒童吧??都還沒進入青春期咧........這種事,社服機構應該要介入,兒童要給予正確的教導,把她送入少年法庭?? 台灣的法律還真怪...............
請了解店家會堅持提告的原因,重點再於她是"慣竊",店家先前也原諒小女孩很多次了,那麼多次的寬恕及諒解都還幫助不了小女孩偷竊的習慣,店家也只好希望法律能教導小女孩偷竊是不對的行為並期望可以改正她這樣的行為.貧窮或年齡小並不能讓一切的錯誤行為都合理化!!
guareian wrote:她才八歲阿!!!!!...(恕刪) 1.她是慣竊2.她偷東西不是為了自己肚子餓到受不了而偷來吃的.是為了交朋友3.她們是兄妹都有偷竊的偏差行為雖然超商把這個小妹的偷竊行為直接報警處理並且堅持處理看起來是很沒人道沒錯但是從新聞報導看以上三點.我想或多或少可以猜到這兩個小朋友的行為已經快要偏差了而且她們的母親恐怕是沒有很好的管教能力了.依他們的年紀來看是還有很好的矯正的機會報警看起來很殘忍但是一.因為她們年紀小頂多責付家屬管教不會去罰他或定罪 二.因為報警處理了依她們的年紀開始會有社會局或鄰里長等相關機關人員會給她們相關的救助金跟輔導我想這才是對她們兩兄妹比較好的 雖然報警感覺上是處罰這個小朋友 但是實際上卻可以讓這個家庭得到更多的輔導的資源 要不然我看這個母親 自身都難保了~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