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靜點 wrote:後來不是說是電話溝通的誤會"要一碗,50分來拿" "要50份?那12點來拿"...(恕刪) 那到底,那一碗12點有去拿嗎?這不是說出 ,法院已經知道是誰打的了sihsiao wrote:最厲害的是總機的語音系統"剛好"送修,所以無轉接紀錄........說真的,海螺都沒這麼神奇!...(恕刪) 有那麼 "剛好"
moer wrote:有那麼 "剛好" 地院訂50碗麵? 法警:只訂1碗〔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台東市知名的東鼎牛肉麵店上月遭惡作劇,電話訂購50碗炸醬麵卻沒來拿,老闆娘不甘受損報警,警方循線查出電話撥自台東地院,行文協助調查,孫姓法警坦承當日確有去電訂餐,但只訂1碗,還騎機車去拿,有2名熟識食客可作證;台東地院書記官長賴政發表示,真相交由警方調查釐清,若是店家誤解,不排除要求公開道歉,以維法院清譽=>網友有說應該學下..吾, 食一碗麵..
按常理推斷這都是非常正常的行為別忘了法院是他們家開的無價cgming wrote:按常理推斷有人買一碗麵會用訂的?公務電話是給這些皂役拿來訂餐的?11點50分就可以到達麵店取餐那請問皂役是提前離開工作崗位?這些都要有請應具最高道德標準的法院解釋
eshih980 wrote:按常理推斷這都是非常...(恕刪) 台東地方法院表示,以警方的偵辦結果為主,全案可能是烏龍一場,還給法院清白。胡姓老闆娘今天未到牛肉麵店,手機未開機,無法連絡,店內員工則不願表示意見。不過,有許姓民眾向總統府網站民意信箱陳情,希望將整個案件調查清楚,避免讓人民感覺到「官官相護」警方如何證明 烏龍一場 ????????????????????
taiwan2008 wrote:台東地方法院表示,以...(恕刪) 因為法院只講求證據而且是要攤得出來的證據沒有這些所謂的證據就都是烏龍一場所以老闆娘沒有錯法院也沒有錯都河蟹掉了哇靠~那到底是誰扯皮出這件事的?一句烏龍就能帶過就只有警方作得到
AL168 wrote:因為法院只講求證據而...(恕刪) sihsiao wrote:最厲害的是總機的語音...(恕刪) 證據是法院的電話紀錄壓!!問題是連在法院的電話紀錄證據都會自動消失了~您覺得有問題的是老闆娘還是法院自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