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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主秘、組長 涉插股包庇賭場

這種事情現在在台灣很普遍正常,主事者斷了一條財路,再另闢一條就好,官照做,錢照撈,你們這些百姓能奈我何?

凌文筆 wrote:
這種事情現在在台灣很...(恕刪)

官說:我買這位置,花了幾百萬,不撈點怎麼回本阿。
現在又出缺了。
下面的官又要搶位子了。
官又說:想佔位,現在行情一個子也不准少。
英明的馬政府,從秘書長、到刑事局高官、連最基層的也傳出勒索,真是像極了電影金錢帝國。

imhung wrote:
這麼大的事,只有主秘,組長涉入,沒有局長,副局長嗎?

李組長該準備皺眉頭了.(恕刪)


刑事局,是警察刑事單位的最高指導單位

而刑事局主秘,是局裡除了局長、副局長以外的第三號人物

官也很大了

以總統府來比喻

差不多是總統府秘書長的職務了

這麼高階的警官,還把持不住,唉

不過,話又說回來,也不是官大,道德就比較高

A: 你怎麼不早說,天有不測風雲

B: 這些人我都不認識,請給更生人一個機會

知法犯法,應該要徹查

dunhilldun5168 wrote:
刑事局,是警察刑事單...(恕刪)

因為有棕瑞,救了刑事局,也順便救了廉政署—
(媒體覺得棕瑞自拍比刑事局主秘涉貪更值得報導,這就是臺灣?)

A辣愛怕跑 wrote:
民國40幾年時
台中...(恕刪)


現在罪證不足,不起訴

以上是我作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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