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8111 wrote:舉頭三尺有神明噢yangmeii兄不要有偏見,就能見答案,舉頭三尺有神明噢...(恕刪) 你乾脆去改id叫做"舉頭三尺有神明的馬後砲王"看完影片我也相信樓主無辜的,那來偏見?我可沒有說過不相信樓主的話喔!連這個都搞不清楚,一天到晚看你鬼打牆複製重複的話語!
yangmeii wrote:你乾脆去改id叫做"...(恕刪) 不要生氣嗎......我就算賽馬去下注也下對邊了不是嗎?何況第一版影片中真的就有邏輯可推不管那東南西北,yangmeii兄現在大像真白可以進入更困難的第二階段了吧其實有藍綠早已進入第二階段了柯南門,加油吧。。。。還有。。。。。"舉頭三尺有神明的馬後砲王"不錯吔只是不知如何改。。。。第二階段第二階段第二階段第二階段第二階段看第一階段想第二階段有些人不要還和我學弟一樣,把別人想的跟自己一樣笨,還在沉浸於第一階段是政治偵防。。。。。。。
嗯,不知是否是我印象有誤,前幾天第一個看到的版本好像模糊到只看到黑車的白光,二個白衣隨扈,所以我之前對這事件的疑點,鎖定在又是車燈反光,又有白衣人站車外,樓主怎麼能把注意力還集中在「車內」的人。而今天的影像用定格一秒一秒看,就相信樓主是有看到王金平是出現在車外的畫面。看來樓主真的成了另類無間道主角,以這個較清析的影像版本和車內人的對話內容來看,可印證是巧遇的,所以也該在這裏對之前我對樓主的臆測感到歉意!不過,這種清析版本樓主怎麼不早些提供出來呢,另外,這個王蔡密會的標題,也真的太聳動了,到現在蔡英文與蘇貞昌;王金平與馬英九,可能或多或少都會因為這個王蔡密會而受到影響,樓主這篇文章如果標題是在表達大官亂停車而不是強調王蔡密會,對社會大眾、媒體、還有被點到名的那些名人可能就不會掀起這麼大的波瀾,呵呵。
unzzz wrote:蠻好奇這位好像是什麼...(恕刪) 不會又是一個網路的胡忠信吧在美國,早就被告死了對不起,我又用人肉,人肉也是中國傳來的大家不要用啊另外網路犯罪檢舉專線: 電信警察各中隊傳真電話第一中隊 02-23433980 台北縣三峽鎮中正路184巷11號第二中隊 04-3954281 台中縣太平市振武路51-1號第三中隊 07-2391161 高雄市新興區錦田路142號2樓電信警察 E-Mail : ep@dgt.gov.tw請大家告訴大家
unzzz wrote:我覺得如果事實已清楚了,那曾經用各種方式懷疑與臆測的鄉民和媒體,就該拿出勇氣公開道歉 還有立委說是台版水門事件呢看來有些人就算事主都跳到黃河了還是一樣嘴硬,說甚麼早知如此,當初怎麼不怎樣怎樣的這和怪罪被猥褻的被害人為甚麼要穿那麼暴露的言論有何不同真的是再次藉新聞事件見識到鄉民臉皮厚度展示大會
milhouse wrote:王金平夜訪蔡英文?!...(恕刪) 仔細看了影片,除了王金平的座車逆向停車+打大燈之外,你差點撞到的那台車,竟然沒開大燈,才會沒看到!! <--這台車更有問題,至於打右轉方向燈的白色廂型車,應該是在等那台你差點撞到的那台車出來,並不是併排停車。所以,同時有兩台車違規,才會造成這種危險的情況。想要陰謀論的,可以繼續把沒開大燈,差點撞到的那台車也調查出來!
chenhoubest wrote:我們看樓主的標題: 王金平夜訪蔡英文(事實); 座車逆向打大燈(事實); 差點撞上另外一台逆向車(自由心證)何來聳動標題? 何來捕風捉影? 現在說這些都是事後諸葛了自己都知道不確認的事,那下了這種影片標題本來就該負起言論責任 (你都說他在賭,只是賭贏了)既然想藉由爆料引發話題,那就不要被質疑之後,再怪媒體拿來大做文章當初還無法確認事情真相,所以我保持沉默,不隨之起舞現在感覺不管是正反方,都被樓主玩弄在股掌之間,有點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