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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致死應該立法唯一死刑

想太多了

一堆立委議員專門喜歡酒後駕車
被攔的時候就說自己是誰誰誰耍官威
萬一立法唯一死刑不就是斷了自己的生路
過這個比罷免首長還難

maiko1214 wrote:
證券公司女副理李幸蓉...(恕刪)

此問題如同燃料稅要改隨油徵收般的困難。
所以才說 希望看到真正能為人民做事情的立委
哀 台灣的選舉真的只是為了選舉而選舉 假民主

美國這方面真的值得我們學習
真的不懂那些酒駕的人是不是腦袋有問題?

我也愛喝酒,可是這四年裡我都乖乖的坐計程車出去,既安心又安全


還有酒駕是否可以以謀殺罪論處???

輕則10年,重則25年

可是那些立委豬公會在意老百姓的生死嗎?





calldejohn wrote:
我建議使用鞭刑,比照新加坡的行刑方式,現場live播出,一定能以儆效尤....(恕刪)


新加坡 鞭刑害怕之處是在於 打三鞭 分 一年內打完 而不是一次打三鞭!當知道隔天要再打一鞭時會睡不著! 而且打完隔天報紙會刊登出照片來!



所以新加坡有一句 寧可多坐5年牢 也不願打3鞭 因為 一鞭打下去是皮開肉裂 等好了再打第二鞭 然後等好了 再打第三鞭
素大帥耶 wrote:
真的不懂那些酒駕的人是不是腦袋有問題?

...(恕刪)


愛逞強阿! 在朋友面前怎麼能漏氣呢 就算喝了酒也要逞強開車回家

立委也常酒駕 只是沒有報出來! 加上 有後台 警察只能 假裝沒看到
前幾天看到一個酒駕駕駛困在平交道被眾人救出,心中陰暗想法一閃而過

酒駕現在真的判太輕了,明明喝酒為什麼還開車?有必要嚴刑喝阻

不過這個到底要怎樣才能讓刑責加重?向立委投書?

冷茶 wrote:
酒駕現在真的判太輕了,明明喝酒為什麼還開車?有必要嚴刑喝阻

不過這個到底要怎樣才能讓刑責加重?向立委投書?...(恕刪)


台灣人愛喝酒 愛拼酒 愛逞強 已經多年
maiko1214 wrote:
證券公司女副理李幸蓉...(恕刪)


我覺得強姦、酒駕致死都應該死刑,
去你的人權團體,受害者的人權在哪?受害者家屬的人權在哪?

maiko1214 wrote:
證券公司女副理李幸蓉...(恕刪)


老話一句

法律千萬條,比不上黃金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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