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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犯假釋期間 又殺人 (廢死剩人 出來面對)


Shuuta wrote:


廢死聯盟吳副召於...(恕刪)


如果是這樣 那太好了

那請廢死人告訴我,有哪個國家的監獄教化功能很棒的?有哪個國家的假釋犯、或是已經服完刑責的犯人不會再犯?

還有,既然廢死人 都很關心人權麻

那廢死人應該爭取 取消假釋,犯人應該一直關在裡面,這樣就沒有人會受到傷害啦
好人不會受到傷害
壞人也不會有機會犯罪

這個新聞讓我認為:以後想殺人千萬別動刀動槍啊~~~~
踹死他頂多判9年,這算是討債集團的福音嗎
被告的律師也真厲害

看來只要有錢請個厲害的律師
哪怕是殺人放火
通通都可輕判

原來被殺死的人在法官眼中只值9年
不知道法官眼中他兒子值幾年??

生在亂世,人命不值錢
要自求多福啊!!

何時才有太平盛事

馬總統,這種事您都不會覺得毛毛的嗎??
好久沒有人把牛皮吹的這樣清新脫俗了
115151551
1515115
1515151
傲驕只存在於二次元,現實只存在公主病。
判9年在來個假釋跟特赦也關不久耶
這罪還真輕的過頭了吧
本來我也想發這文的、結果果然有人比我先提早發文
如果他一開始就被判死刑、就不會有第二個受害者了
這種人一犯再犯、xxxx、如果還有人認為他罪不至死、我也沒有話可以罵人了
依稀記得不久之前某英籍印度阿三, 酒駕逃逸企圖遣逃出境,
還大動作召開記者會欲把責任推給泊車小弟,結果一條人命只判1年半。

現在這個犯下殺人罪的假釋犯,又因法官認為"踢擊"不至於至人於死,沒兇器,算傷害罪,
結果一條人命,只判9年。

台灣司法到底怎麼了,專門保護壞人。
在台灣人命真不值錢。
不知道這樣以後會不會造成被害者家屬都不走法律途徑,
尋求私刑解決。
反正酒駕用車撞就好一年半也不痛不癢。
對了能不能搜尋是哪個法官判的
我認為有沒有可能是收錢法官
當然我沒有證據
想是不是能人肉一下記一下他名子
台灣有固定幾個法官常常匪夷所思
偏偏官官相護法院森嚴一般人根本無從理解其中奧妙

其實稍微有去關切一下台灣司法的都知道
有的法官含金量很高
例如之前那個舌吻十秒無罪的案例,就傳的沸沸揚揚
因為法官自己用莫須有的心證說:[舌吻十秒不足以引起被告性慾]所以就判了無罪
台灣有太多類似的砸碎形判決
判決內容已經荒唐到小學生都看的出不合理
也根本違反了以往判例
但是他們一但含金量到達一定水準
壓跟拿他沒皮條
他就是法官
你舉發他自己找罪受
因為他不但能告你誣告,妨害名譽,同時還對你民事求償
到了法院不管哪一個他們就是有辦法簽學長學弟同期同業關係
然後你就會被重重的判
因為他社會地位高你賠的會很多
所以基本上稍微有腦子的
明知道這不對勁也沒人敢惹法官
一來沒證據,二來你有證據到了法院他們也不採信
這就是台灣司法他媽混帳的一點
那麼那些剩人有想說要親自教導嗎

用他們的大---------------愛 來感化之類的阿

不然真的好難教喔

怎麼教呢
Shuuta wrote:
『其他犯罪的人假釋出獄也是有機會再犯啊,這顯示出我國監獄的教化功能不彰...』...(恕刪)


監獄也實行 愛的教育呀

殺人罪 有廢死相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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