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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謠言全破解 -- 真相與謊言的懶人包

彰化方面,已有六風場獲得籌設許可,但因彰化漁會尚未同意沒有任何一家開發商
風場取得漁業同意函,均無法出海動工。


地方人士透露,主因是漁會希望開發商將二十年促協金「一次付清」,另外要求加碼
設置箱網養殖等,目前仍在協商;此外,彰縣府也加碼要求廠商捐助數年的營養午餐
或增加一定比例的縣府專用捐款等。
stunmaker wrote:
彰化方面,已有六風場...(恕刪)


包含台電的示範風場嗎?

那2020只有一家海洋併聯耶,2021挺多加上雲林允能和苗栗海能

經濟部要不要重新審視一下發電計畫,離岸補不上,缺電耶.....
fish_fish wrote:
包含台電的示範風場嗎?

怪怪的,扣掉台電示範,彰化有七個風場.
大彰化東南+西南,彰芳,西島,中能,台電,海龍.

可能大彰化兩個被算成一個.
stunmaker wrote:
怪怪的,扣掉台電示範...

資料修正,彰化還有一個福海風場,但是連籌設許可都沒拿到.

福海公司所負責任及其義務,可略分為「示範機組」及「示範風場」兩部分,於示範
機組部份,福海公司雖已取得籌設許可及施工許可,惟其已逾契約所定之完工期限;
至於示範風場部份,福海公司則尚未取得籌設許可。
國產化審查又來了

未兌現風機國產化 最重解除開發權

離岸風場開發商CIP(丹麥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上月底提交國產化報告,風機
國產化十六項要求恐半數無法達到,昨審議遭經濟部工業局要求補件;能源局表示,
若審查認定未通過,將依規定視為違約,會以罰款、以迴避成本購電、解除開發權
等三階段處理,期間也會不斷要求開發商改善。

工業局表示,對廠商繳交的產業關聯性報告,依規定有四十五天審查時間;依去年
情形,會給廠商說明及修改機會,可能會有多次審查。

若審查認定業者未通過,能源局指出,依「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場址容量分配作業要點」
規定,將視為違約,會先依當時簽署的遴選風場合約進行罰款;若一定時間未改善,
風場發電就只能以相對低較多的迴避成本收購;若仍未改善,將解除開發權,由其他
風場開發商遞補

「迴避成本」是指台電扣除再生能源發電的產電成本,去年迴避成本為每度2.13元
CIP今年初已與台電簽署購電合約,採前高後低的階梯式躉購費率,前十年每度6.27
元、後十年每度4.14元。

能源局表示,雖然會依三階段處理,但過程中將持續要求改善,並認定改善內容;
其中牽涉製造業及供應鏈部分,由工業局認定,海事工程等部分,則由能源局認定。

有好戲看..CIP不做,何不讓海龍做?
當事人說法

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已向經濟部提出產業關聯報告,針對媒體報導「離岸
風機國產化,CIP半數承諾跳票」,CIP昨(10)日提出嚴正澄清,強調CIP是
今年第一個依行政契約提交具體產業關聯方案的開發商,且已近百分之百達成
工業局公布之2023/2024年產業發展目標,致力於「超額超買、提前交付」

達成國產化目標。

CIP表示,產業關聯方案尚在政府審查過程。CIP指出,所謂風機系統商MVOW
(三菱重工維特斯)無預警將組裝廠「拉回」丹麥之說絕非事實,事實是MVOW
從未說過要撤廠,其「機艙PCM組裝廠」一直在進行,亦包括在此次國產化報告
中,絕非如報導中指出被「拿掉」。

CIP表示,目前風機國產化項目中,有11個項目是主動以超過政府要求的核心
技術能量進行,其中七項可望提前落實;且除政府要求項目外,MVOW還主動
加碼四個國產化項目,且已與台廠簽約。

為實現離岸風電國產化任務,CIP表示,一直致力於「超額超買、提前交付」,
包括:彰芳西島風場整場600MW(百萬瓦)之三腳套管式水下基礎62座全數
下單給世紀風電;與台船環海簽署風機運輸暨安裝合約,助其開市,這是台船
環海至今唯一的正式訂單,期程比政府要求提前三年,也比政府規定的裝置
容量多552MW。

CIP表示,水下基礎的運輸安裝提前二年國產化,由Boskalis和樺棋營造的合資
公司伯威海事拿到首張訂單,規模比政府規定多出100MW;陸上變電站政府
要求國產化只需三項零組件,無需統包,但CIP以統包方式整場下單東元電機,
遠高過政府要求。

CIP表示相對於2021年(前置期)僅十項的工業局產業關聯審查項目,2023、
2024年(第一階段、第二階段)國產化項目高達27個項目,範圍涵蓋風機零
組件、水下基礎、電力設施、海纜,以及各種海事工程規劃、設計、施工、
監造及製造等內容。

其中,海纜製造國內無產製,而風機PCS功率轉換系統因牽涉侵犯國際專利權,
已確定無法技轉台灣。


CIP用超前超額的方式採購來達成國產化目標,加上各種加碼本土採購,達標
遠超過百分之百。對於報導中政府官員表示初審結果需再補件的部分,CIP也
將在預定時程內完成。


CIP強調,CIP是今年第一個依行政契約提交具體產業關聯方案的開發商,並
已近百分之百達成工業局公布之2023/2024年產業發展目標,甚至自主提前
多個國產化項目時程。
frank_qu wrote:
另外,9000亿应该是20年遴选价格和竞标价格差吧,不是一年9000亿。台湾遴选风场远大于竞标风场,这个也是非常奇怪的做法。

商业合同要修改,肯定要看条款的,没有那么容易改,也不见得不能改,毕竟风机架好也带不走。...(恕刪)


這個部分我以前就有解釋過了,不知道沉到哪一樓去。

台灣離岸風力基礎所需的建設沒有完成,所以廠商進入台灣所投資的第一批離岸風力的回收會非常困難。

在第一批投資沒有辦法確認回收的情況下,廠商/銀行根本就不會開始投資。

這筆費用類似工程設備的NRE,如果可以確認NRE回收,等到第一批風場執行下去,後面的基礎建設出來了,才會有後面的競標價格。

競標風場與遴選風場的價格差異就是這樣出來的。

這其中包括了重型運送船隻 起重船隻 風力發電機的各式工廠 地面的特殊車輛設備人員訓練 等等。

本來還有風機重件的專屬碼頭與道路問題,但是後來這些都被蔡政府解決。

國民黨用5.8左右的價格從2011年開始,都做不到招商就是證據。做不到就是做不到。

用那種政治謊言話術去醜化綠能的商業問題,就只是拖著台灣的產業一起死而已。

關於這些政府也早就解釋過了。只是沒有像我當初條列出來一些細節。一樓應該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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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離岸風電處於開發初期,相較於離岸風電規模較大且產業鏈完整的歐洲國家,台灣設置成本及運轉維護費相對較高應屬合理。


目前我國107 年躉購費率 (5.8498 元/度) 與德國前12年費率 (5.1156元/度)、英國平均履約價格(5.7246元/度) 及日本(9.8316元/度)等相較,尚符合國際價格區間。

全球離岸風電發展已有10多年,發展成熟相關國家於初期同樣係由政府提供各種政策優惠,待市場成熟後才陸續改採價格競標制度。外界質疑所舉例的荷蘭(2.6元/度)案例,主因係歐洲北海地區離岸風電市場已有15年開發經驗,設置容量超過10GW,達市場規模經濟,開發成本已大幅下降;碼頭基礎設施及施工船隊發完備、具世界成熟產業供應鏈,綠色金融體制完備,海象地質資料完整,產業環境成熟,設置風險相對較低等因素;同時政府已預先完成如環評、海底地質調查、聯外電網併聯等項目,大幅降低開發商之投資風險與成本。


相對而言,我國政府自106年完成2座離岸風電示範機組商轉、106年底通過環境影響評估之離岸風場規劃容量達10GW以上等作為,同時致力完善離岸風電相關法規及基礎建設規劃,屬於相對晚進之國家,此種立足點不公平比較有失公允。
hahawilly wrote:
夏天多雨 太陽能發多...(恕刪)


冬天不用電嗎? 不缺電是因為火力狂開阿,知道為何霧霾總是在冬天

一邊喊空汙嚴重,一邊又要火力全開?

風電不發電,廠商也收不到錢啊,擁核派是不是邏輯都有問題啊

現在建設多數資金都是外商投資建設好嗎? 人家要賺的是之後發電給的,風電起來你冬天火力就能停工檢修,自然PM2.5會降低,風電不發電台電也不需要採購,是要花甚麼錢
離岸風電首罰 打樁未派觀察船護鯨豚 環保署重罰150萬

位在苗栗外海的海洋風電(Formosa I)9月已進入試運轉階段,預計年底完工,
成為台灣第一座商業規模的離岸風場。不過,就在6月21日、7月8日、7月10日
進行水下基礎打樁作業時,卻被環保署發現未派出足夠的觀察船與鯨豚觀察員、
違反環評承諾。8月28日環保署正式告發處分,依據《環評法》首次對離岸風電
開罰,且直接處以最高罰鍰150萬元。

環保署表示,海洋風電原本承諾派10艘觀察船,6月21日打樁時僅派2艘、7月
8日也是2艘、7月10日沒有派船
,違反環評承諾。環保署在海洋風電第一次違規
時,就先給予警告,並進行蒐證,但開發商還是持續違規,屬情節重大,因此
依據《環評法》第17條,開罰最高罰鍰150萬元
這支風機跟南山大樓一樣高! 沃旭率先使用GE Haliade-X

離岸風力龍頭沃旭能源今天指出,將在美國紐澤西州Skipjack及馬里蘭州Ocean Wind
兩風場使用GE Renewable Energy 的Haliade-X 12MW風機,這是目前全球最大的
離岸風機,高度達260公尺、逼近台北南山大樓的272公尺。沃旭表示,這是全球首次
在商業離岸風場中,使用12MW風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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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不會使用這種風機,因為不具備抗颱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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