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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佩琳證實「親帶200萬到市長室給柯文哲」...黃帝穎分析兩大法律意義:直殺法官心證!

漲翻天 wrote:
柯P市長室改...(恕刪)

你就繼續講
等你翻車
漲翻天
漲翻天 樓主

你能說明這些給錢的人是假的嗎?

2025-08-20 23:00
挺柯人士臉是不是很腫,要去冰敷,員工不可收,柯p多則收千萬,少的也有數十萬,大多是數百萬



柯文哲在擔任台北市長期間,確實對市府員工「收禮文化」有相當嚴格的規範。他強調公務員應該保持廉潔,不可藉職務收取任何形式的禮品或餽贈。大致上,他的做法包括以下幾點:

嚴禁收禮
他公開宣布市府員工不可以接受民眾、廠商、承包商或任何利害關係人的禮品,不論價值大小,一律禁止。

「零收禮」文化
柯文哲主張「不要收禮,就不用煩惱怎麼退禮」。因此市府建立「不收、不送、不收回扣」的基本文化。

簽署承諾書
市府員工需簽署相關廉政承諾,確保所有人都明白規範。

內部監督與獎懲
廉政委員會與政風處會定期稽查,若有違反收禮規定,會依公務員懲戒法或市府內部規範處理。

公開透明制度
他還推動「公開透明」作為市府核心價值,例如公開標案流程、財務資訊,讓「想送禮」的人也知道送了沒有用。
eshu0329

7:0

2025-08-21 9:24
漲翻天
漲翻天 樓主

7:0 我還可以賺錢,823記得幫我賺錢

2025-08-21 12:01


都解釋多次了,還要解釋幾次

媒體惡體解讀,已多次證明錯誤了,還在裝中立

如果選舉收錢就是死罪,那麼臺灣政壇還有誰沒罪的?

合法的捐款被惡意解釋收錢貪污

法律上貪污的對價性,私用。
圖利上的明知違法?

把政治獻金說成侵占,說成賄款…不好笑嗎?

妙禪的錢如果沒進基金會,進了柯文哲私帳,檢方會放過柯文哲嗎?

一個總統候選人都不能接受資助??一個政黨都必須得靠自己??

靠自己開演唱會賺錢,好像也被指涉違法!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你去查證過整個過程嗎?還是只是看到錢就開槍了??

這些中天、民眾黨都解釋多認,卻跟不了你們惡意散播的速度…卻一再要來解釋

我解釋你老母啦!
漲翻天
漲翻天 樓主

又一個小草坳不過,見笑轉生氣

2025-08-21 12:15
hotonpone

生你老母 草你老母 解釋你老母

2025-08-21 12:25
漲翻天 wrote:
挺柯人士臉是...(恕刪)

等著
freedomhome

hotonpone在定讞前,雖隨便法官怎麼玩,定讞時若沒有合理合法的證據,等著人民上街討伐司法。

2025-08-21 11:50
漲翻天
漲翻天 樓主

收錢都不算證據,那阿扁真冤,你要不要替阿扁申冤

2025-08-21 12:01
柯p說台北市政府公務員不可以收錢收禮,結果自己大翻車,收了好幾千萬,現在傻草還喊冤,柯p把那些錢都給我,我就相信他沒收錢
hotonpone wrote:
那麼臺灣政壇還有誰沒罪的?你說還有誰收錢,換你說啊


基金會 監察院 那麼多金流 不會自己去查 問題真多 
漲翻天
漲翻天 樓主

標準的見笑轉生

2025-08-21 12:55
hotonpone

手段如此低劣 有什麼好羞的 呵欠🥱單一回覆 不見應對 無賴的倫理 回老母剛好而已

2025-08-21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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