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到底是要廢死還是不要? 還是說自己是被害人時喊判死,別人是被害人時喊廢死? 這這這....這算雙標嗎?Shuuta wrote:一堆人針對小燈泡媽請求法官科處死刑指指點點,這樣不算有意見?~另,人心本來就會隨時空條件轉變,這有啥好奇怪的?~換個方式來說,身為被害人的家屬,連選擇原諒或者請求依法科刑的自由都沒有嗎?...(恕刪)
爬山的阿光 wrote:當然有所以,那些要廢死的,請閉嘴。死到你家人時,再出來嘴。 個人對廢死團體的主張基本上是嗤之以鼻的啦~只是非得家裡有被害人才能主張廢死......這邏輯跟廢死團體還真的有得拚~凡之夢田 wrote:那到底是要廢死還是不要? 還是說自己是被害人時喊判死,別人是被害人時喊廢死? 這這這....這算雙標嗎? 所以立場不能改變就是了?~今天如果說小燈泡媽一邊請求法官判處殺害小燈泡的兇手死刑,然後一邊鼓吹廢死,那活該被嘴~問題是小燈泡媽請求法官判死之餘有這樣做嗎?雙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