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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沒人繳衛福部擬修法增罰則

同意前面網友所說
怕現在繳了以後領不到才是問題

這就是溯及既往的改革引發的後果

不管政府說得再好再棒
過了幾十年真的退休要領退休金時

社會罵聲一片
政府財政實在負擔不起
就是因為你們這些人領太多了

為何不自己存銀行 還要繳年金賭賭看上面說的事會不會發生?

peng321 wrote:
同意前面網友所說怕...(恕刪)


n年後幾千塊能買什麼?

peng321 wrote:
同意前面網友所說怕...(恕刪)


沒錯沒錯, 年金已經沒有什麼公信力 ,內容隨時在改變

請領時卻與當初約定不同...... 最後得到什麼還是個未知數

以後搞不好70歲才能領, 你能如何?
gimichang wrote:
沒錯沒錯, 年金已經...(恕刪)


還給你領就該領旨謝恩了,再鬼叫鬼叫的就派覺醒青年去拜訪你,怕了吧?跪安吧

diba.qiu wrote:
還給你領就該領旨謝...(恕刪)


哈哈哈,覺醒青年之後就會驚醒......!!

離請領日越遠變化就越大



chiashin wrote:
1.過去犯錯就可以懲罰? 這是甚麼標準?



過去犯錯不能逞罰那要逞罰甚麼?
你已經開始語無倫次了嗎?



chiashin wrote:
2.負債算犯錯嗎? 我家人生大病,借了一筆錢看醫生,這算犯錯?


我有說負債是犯錯嗎?
我只說你可以因為我過去犯的錯逞罰我而已。
是你自己在不當聯想。



chiashin wrote:
3.就算負債算是犯錯,請問過去不存錢、不工作所以繳不出保費,這算不算犯錯?


笑死人,不工作不存錢那是個人自由,只要他活得下去你有甚麼立場說人家錯?
就算他活不下去那也是他個人造業各人擔。

chiashin wrote:
再說一次,請不要兩套標準


我的標準從來就是一致的。



chiashin wrote:
同樣的邏輯,可以套用在其他社會保險!


前面說過了,不再回應,自己回去看。
國保跟其他社會保險從本質上就有很大的不同。
只有你的邏輯可以把國寶的情況套用在其他社會保險。

chiashin wrote:
不需要等,現在已經有相關規定了!


So what?
公務員退休金、18%之前也有相關規定,結果呢?
你所謂的規定,只適用於"現在",
"未來"會怎樣,沒人知道,
你能保證大家要領國民年金的時候不會倒嗎?
之前希臘的退休福利當時也是有法律保障的,
結果呢?
你以為有相關規定就是保證了嗎?
vivian93 wrote:
So what?
公務員退休金、18%之前也有相關規定,結果呢?
你所謂的規定,只適用於"現在",
"未來"會怎樣,沒人知道,
你能保證大家要領國民年金的時候不會倒嗎?
之前希臘的退休福利當時也是有法律保障的,
結果呢?
你以為有相關規定就是保證了嗎?

不是第一次了,我跟其他網友討論甚麼? 請看清楚再插嘴好嗎!
vivian93 wrote:
我的標準從來就是一致的。

這種話就像說"我從來不說謊"、"我開車從來不違規"...
也許"從來就是兩套標準"也可以解釋成標準一致

立場歸立場、道理歸道理,道理就留給網友去公評!
該說的都說了,暫時到此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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