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uchou wrote:問:若鄭捷已速審速決,龔犯會犯案嗎?答:會(恕刪) kouchou wrote:少了鄭捷這一號人物,龔犯就找不到殺人的理由了?(恕刪) 建議個人揣測性的答案還是不要回答的那麼斬釘截鐵...這裡是公開討論區,而且是一條人命!!!!!
kouchou wrote:正因為「死刑若是最...(恕刪) 刑罰的決定權在於審判過程,怎麼會靠刑罰本身來調整量刑輕重哩?1 c.c.的水就是1 c.c.,要喝100 c.c. 還是 50 c.c.的水,靠的是倒水時的掌握,而不是改變刻度來達到50 c.c.的意義吧!
kouchou wrote:混在一起的 恐怕是...(恕刪) 閣下把法律規定與刑罰、量刑過程混為一談 ~若在意法律條文中的"唯一死刑",可透過修法來修正條文,賦予法官判決的彈性!但又若,若法律制定在前,罪人違法在後,告訴你底線你還刻意跨越,這時候社會還有啥應負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