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720325 wrote:應該是提前叫那些外傭坐公車先去他們不太可能跟貴婦做高級轎車吧車很貴的耶! 呵呵 他們要幫忙帶小孩.....本來就應該一起坐車來的....所以他問得應該是這些"外籍幫傭"怎聘請的???因為為了保障台灣人的就業權利,一般幫傭都應是以台灣人為優先.......除非特殊情況才能申請到外籍幫傭......要點數夠才行.....不是人人都申請的到...所以..竟然人人有外傭???...這些外傭怎申請到的應該查一下....是人頭?? 是偽造文書?? 還是???
阿帕契團有外籍看護 北市勞動局要查2015-04-06 13:05:03 聯合報 記者高宛瑜╱即時報導阿帕契觀光團事件爆發後,檢方更查出當天參觀一行人中,還有觀光團雇用的五名外籍看護,但外籍看護本是照顧重度身心障礙者或如中風、失智症等特定病症,卻被帶去阿帕契觀光團帶小孩,恐爆違法爭議。台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長陳惠琪今說,明天將向桃園地檢署調資料,確認這五名外籍看護的雇主是誰,釐清是否非法雇用,或是合法雇用卻要看護從事許可以外的工作,兩者都觸法。陳惠琪指出,經醫師評估24小時需有人照顧,或是經鑑定為重度障礙等級、透過巴氏量表檢測符合標準,才可申請外籍看護。看護僅能照顧患者,不能照顧小孩或做家務,否則將開罰3到15萬元。第二次再查到,就移送司法機關調查,並停止該雇主的外勞許可權。若要申請外籍幫傭,則要達到家庭中有年齡三歲以下,至少三胞胎者;或家庭中有老、幼累計點數滿16點者,依年齡點數不一,例如家中有兩名90歲以上的老人才14點;一名1歲以下的7.5點、1至2歲是6點等,標準很高。若是合法申請,外籍幫傭可照顧老、幼、整理家務。另依就業服務法規定,用「人頭」身分申請外籍勞工,將處15萬到75萬元罰鍰,5年內再違反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20萬元以下罰金。
Katong wrote:阿帕契團有外籍看護...(恕刪) 一堆外傭早出現 一堆地方 , 連早餐店或是 麵店都可以看到 .沒有人要去查拉.至於現在陸軍今天向國防部提出的第二波懲處名單則是遭到國防部退回國防部現在要下來查嗎??不知道以前還有沒有發生過類似參觀團?
audi58 wrote:話說著些貴婦團,財富加起來有百億怎麼不乾脆合資買一台阿啪氣在家拍個夠不過一次只能載2個人,安全帽要200萬只是會飛的機車財...(恕刪) 軍事裝備又不是只要有錢就買的到有錢人最喜歡 稀有的玩具因為沒新玩具玩只好找阿帕契這種一般人接觸不到的 越新鮮 越稀有 越有優越感
chudwu wrote:國軍軍紀的敗壞,真的是從上到下皆然而這位女藝人其常識真的也令人不勝唏虛 對於這則新聞,我真的只有不忍卒睹的感概。想到身邊許多從軍的父執輩,一輩子忠誠清廉,還要忍受被罵被黨國洗腦,不知變通的臭名。這樣是非不分的國家文化,說實話,今天這樣的事件也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