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Lennon wrote:是你朋友被嚇呆,還是他法律常識不足,或許他自己也違法才被人抓辮子,因為整個邏輯很不通?要移送你朋友也要有憑有據才行吧(恕刪) 是那個刑警挖個陷阱給他跳,原因是不幫店家載見不得光又不乾淨的東西,再來斷了店家的財路(隊裡面趕有兼載不乾淨東西的小黃司機)才叫刑警阿國把我們計程車踢走,讓新的計程車隊運貨兼載客!是什麼東西我就不方便講了!
為何被殺刑警的家人都沒有出來要公道之累的好奇怪喔還有另一個警察 記者都不去追他整天都在報導負二代多有錢一直不敢面對真相老實說第一次看到這件新聞我還以為是大陸的新聞一群人圍毆一個人那畫面實在太殘忍旁邊的圍觀民眾還冷眼旁觀一點都不像是台北市這種國際城市該有的人民素養應該住台北的人住不起不應該住台北的人住帝寶真想問問那些人你們坪憑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