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CUB81 wrote:
依她所言,完成大陸除戶籍程續後,等同取銷中國國籍,之後在中國將「查無此人」!
其實這是錯誤的...
完成大陸除戶程序後..不表示她不能再重新設戶籍...
他明年後年哪一天想到了..都可以再回大陸去設戶籍...只要國籍還在都行..
只要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沒有理由禁止公民設戶籍...
那萬一陸配在大陸已拿除戶證明..到台灣後結婚時間短未拿到身份證..幾年後就離婚..那她要怎辦?
如果要除國籍那台灣養她一輩子嗎?沒身份證在台灣要怎生活??
warrenwang111 wrote:
那萬一陸配在大陸已拿除戶證明..到台灣後結婚時間短未拿到身份證..幾年後就離婚..那她要怎辦?
MICHAELCUB81 wrote:
這樣的說法更是錯誤的,陸配在台灣若未能取得台灣身分證,是不能到大陸辦理除籍的!
lkk77 wrote:
李貞秀當初這個3個月...(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