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d_hsiao wrote:我就簡單的問妳一句,討厭一個人,不代表法律容許妳對此人做這樣的事。就算全臺灣一千五百萬個人罷韓,臺灣法律容許妳po 這樣的圖嗎?如果韓國瑜吳敦義要告妳的話,妳是逃不掉的,妳知道嗎?(恕刪) 希望韓國瑜,吳敦義提告
Dollicious wrote:覺得我轉貼這張圖缺德,那怎麼不去檢討咒罵我的人遣詞用句更缺德啊?!?!?!那些人道歉了嗎?!?!?!韓粉真是夠了!!!要不是你們當中有人願意代表造口業的大家認錯...(恕刪) 你是1樓樓主,搞那麼多帳號 要作什????
北漂彰化人 wrote:你把躺下的人換成柯P,賴神看看?一樣引來支持者圍剿 大家都不敢加碼提一人就是......有本事樓主同樣把P圖躺下的人換成......<郭董>看看?樓主也可以同樣隱喻說是指<政治生命>結束這樣絕對不會先引來支持者圍剿......因為......可能會先收到的是......法院開庭的傳票!有人遇事只會先丟個啥沒法律概念的保留啥鬼追訴權~是要保留啥?我也保留去領振興券的權益勒~但,真正有法律概念的......沒在跟你保留的!......媽......幫我保留一下中午的便當喔~
Deoxyribose wrote:說說郭董怎樣政治生命結束看看 可能有人真看不懂濺民寫的文字~懂與不懂......濺民無所謂~如果你很懂......你也可以自行闡述一下......說說郭董怎樣政治生命結束或不結束??你一票~濺民也一票~都OK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