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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同志婚姻,我們需要還什麼給他們?


mini600902 wrote:
但要怎弄法 我真的不在意耶(你我都影響不了!所以甭說了)
不過我貼上的那篇文
我就是贊同~...(恕刪)

意思是你不懂法律流程
但是不懂法律還是要贊同修民法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mini600902 wrote:
立專法是由無到有 修民法是修改(改稱謂)
本來建立一套從來都沒有的法條 就是比較費時~

但要怎弄法 我真的不在意耶(你我都影響不了!所以甭說了)
不過我貼上的那篇文
我就是贊同~

直接用最簡單的說法好了
一個已經有基本完善功能的大型程式
要再加一個過去沒有過的功能是把程式裡面所有牽涉到的語法挑出來重新修改
還是根據要的功能重新寫一個迴圈快?

如果把程式裡面特定幾個『宣告』重新定義後
那所有牽涉到的語法要不要全部都改過?

這就是認為修改民法幾個名詞沒什麼的人所想的事情

當然你一直不斷強調你對這些事情沒興趣來避免別人對你說法上的質疑
那麼你也不用特別po文出來回復了
反正因為你什麼也不懂
你的說法不僅沒有參考意義
甚至會在根本上誤導別人
就別一直拿錯誤觀念出來說造口業了

mini600902 wrote:
立專法是由無到有 ...(恕刪)


不知道支持的是什麼,但還是要支持它,這就是所謂的盲目支持者嗎?
Gugugu wrote:
mini600902 wrote:
但要怎弄法 我真的不在意耶(你我都影響不了!所以甭說了)
不過我貼上的那篇文
我就是贊同~...(恕刪)
----------------------------------------------

意思是你不懂法律流程
但是不懂法律還是要贊同修民法



你好像很會誤會人耶
我上面說的---要怎弄法
這意思是...相關人員要怎麼立法、怎麼修法... 我不在意!
連這都看不懂


mini600902 wrote:
哈你好像很會誤會人...(恕刪)


他是把「不在意」解讀成「不懂」嗎?
EAPON wrote:
當然你一直不斷強調你對這些事情沒興趣來避免別人對你說法上的質疑
那麼你也不用特別po文出來回復了
反正因為你什麼也不懂
你的說法不僅沒有參考意義
甚至會在根本上誤導別人
就別一直拿錯誤觀念出來說造口業了


好好笑喔
我有拿什麼錯誤觀念出來?
連我贊同我貼的那篇文也不可以嗎??
這裡是一言堂嗎 你只想看見你喜歡的言論嗎

你以為我愛回復喔
你們不要引我言 我就不會回應阿

原來你是怕我的言論會影響別人...唷~謝謝你這麼看的起我
我說我贊同那篇文...連我講這種話也不能說喔
你才是造口業吧
還管別人贊同什麼不贊同什麼


wndforce wrote:
不知道支持的是什麼,但還是要支持它,這就是所謂的盲目支持者嗎?


又在扣帽子了
我怎會不知道我支持的是什麼
我貼的那篇文 為何文中會說--「立專法 對同志們是歧視」
是因為大家都是國人

為何民法不能每一個人都適用、為何同志們要被特別立專法
所以那篇文裡所說到的人
都認為應該修民法..好讓不管同志還是我們異性戀者 都可以用民法~


那篇文講的很清楚
你看不懂嗎
你只想看你想看的東西...然後針對講出你不喜歡言論的人亂貼標籤



nekoway wrote:
他是把「不在意」解讀成「不懂」嗎?


阿哉 呵呵
他們那群人 挺同婚的言論讓他們覺得刺耳
所以老愛扭曲別人的意思~


mini600902 wrote:
阿哉 呵呵
他們那群人 挺同婚的言論讓他們覺得刺耳
所以老愛扭曲別人的意思~...(恕刪)

所以是偶扭曲了
您是對修民法充分了解而贊同?
還是網路上查到相同看法就好高興、內容寫啥也沒興趣?

mini600902 wrote:
我是看你們一直講什麼民法專法的 我才去網路搜尋
至於立專法工程浩大還是改民法
我想這不是你我網路說說就算的 哈~
而且我也沒興趣耶...(恕刪)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EAPON wrote:
直接用最簡單的說法...(恕刪)


我認為你用程式比喻不恰當
法律是活的,法條與法條是互相呼應的,
內政部次長也說了,如果要立專法,
民法還是要修,這樣才能相互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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