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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同志結婚這回事---非引戰文

特別法平等嗎?
異性戀結婚有用異性戀特別法結婚嗎?
kue_uk wrote:
講了一大堆,請問特...(恕刪)
拜託沒有看完我的文章不要回文好不好
鬧的我不要不要DER
levi0704 wrote:
當2%的人要求98...(恕刪)

沒有修法我今天就不能結婚
可以嗎?
levi0704 wrote:
法條改了有沒有影響...(恕刪)

史上最DIU的SUP wrote:
我們想要的只是跟你...(恕刪)


又是一個人權跟制度搞不清楚的

扯東扯西

訂專法要不要?

專法就是岐視? 要抱持這種想法, 那就全部拉倒!

可是為什麼要訂專法呢?
小弟不才
望5509大大明示
小客5509 wrote:
又是一個人權跟制度...(恕刪)

史上最DIU的SUP wrote:
特別法平等嗎?異性...(恕刪)


國外多以專法在規範同性婚姻, 難道也在歧視?
那我問大大一個問題呦

假設今天樂事洋芋片的包裝標示不清 無法販售

應該要全部打掉重來 設計新包裝比較簡單

還是 修改原本包裝的文字 比較簡單?

再來就是

所以某些國家的一夫多妻制 我們也要跟進嗎?

小客5509 wrote:
國外多以專法在規範...(恕刪)

史上最DIU的SUP wrote:
我們想要的只是跟你們...我們想要的只是跟你們一樣的基本人權
我們可以跟愛的人結婚
組成一個家庭
之後 如果真的有機會能養育一個小孩
能夠有跟你們一樣的 不論是社會或是法律上
國家公權力能夠去保障的權益
我們只要求這個而已.(恕刪)

耶...用這招啦!雖然你是男的...應該可以找到你不喜歡的異性來搞出一個小孩!
假設條文過關..
1.非婚生子女的媽媽是個同性戀但與一男做愛.(或者說女方虛情假意騙得精子)產下一子後..請問.媽媽再與其同性愛人結婚.那麼法律上是否即排除其生父權力?同性戀家庭如此即可不經合法收養程序而有婚生子女...這樣解釋是否正確???
2.非婚生子女的媽媽是個同性戀但與多男做愛.產下一子後..請問.媽媽再與其同性愛人結婚.那麼法律上排除其生父權力後.那非婚生子女權益即歸母親所有.依然可達到婚生子女的目的...這是不是同性戀者要的呢?
我不知道男同性戀或許也可依樣畫葫蘆達到目的...
既然不是你生的..你幹嘛要小孩?你自己說不定還是個小孩!
還有..這國家甚麼時候沒人權了...又在瞎掰!自己生不出屁..要人家的..就說沒人權!真是見鬼了!

史上最DIU的SUP wrote:
特別法平等嗎?異性...(恕刪)


又一個進入迴圈的....
專法哪裡不平等?
請舉例?
如果你答不出來,可以去瞭解一下最近這個討論區關於專法與修法的辯論再發言。

另外告訴你,異性戀對於專法不適用,原因異性戀原本就有婚姻法的規範。
如果繼續問那為什麼同性戀不能已修法的方式進入原本有的婚姻法,建議可以去瞭解一下最近這個討論區關於專法與修法的辯論再發言。

好像過一陣子就會來個挺同的
又鬼打牆的說人權啦,專法歧視啦
修民法到底影響你什麼了?
相愛的人為什麼不能在一起?
每個都講一樣的,跟一堆人辯個幾篇後人就不見了
然後又換一批人上來講同樣的
拜託! 都不爬文的嗎
把相關的文章再看一遍好嗎? 這都討論到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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